棗莊市監察委員會

棗莊市監察委員會

棗莊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棗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1月9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峰,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王玉波為棗莊市監察委員會掛牌,標誌著我市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重要成果。市委常委、秘書長朱國偉陪同。

現任中共棗莊市委常委、棗莊市紀委書記、棗莊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王玉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Zaozhuang municipal supervisory committee
  • 現任領導:王玉波 
  • 機關屬性:國家監察機關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9日
  • 機關駐地:山東省棗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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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棗莊市監察委員會棗莊市監察委員會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現任領導

1月9日上午,王玉波在棗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當選為棗莊市首屆監察委員會主任。
根據王玉波提名,市人大常委會表決任命曹力、李培用、王瑋為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范奉一、彭雲龍、周伯鉉、鄒志強、薛慧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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