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市中區文廣新局全面貫徹中央、省、市有關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在文藝演出、新聞宣傳、廣播電影電視製作、作品出版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把握好文藝創作方向和輿論導向,領導、協調、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各項工作開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市中區文廣新局
- 職能股室:綜合辦公室社會文化股市場管理股
- 通訊地址:棗莊市市中區振興北路139號
- 郵編號碼:27710
主要職責,職能股室,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
(二)貫徹執行國家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法律法規規章;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執法工作;領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執法業務;制訂全區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發展規劃,並依法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在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建設方面的事項,貫徹執行國家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行業工程建設標準等。
(三)指導、協調與監督全區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宣傳和創作。
(四)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公共文化服務事業和文化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歸口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制定全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廣播影視技術政策和標準,管理全區廣播影視科技工作;管理全區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管理監督全區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對全區廣播電影電視的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監督。
(六)負責全區演出、娛樂、美術品、動漫等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
(七)負責全區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監管全區出版物內容;負責全區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初審、備案;配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八)負責全區印刷業的監管工作,做好印刷業經營場所的初審、備案工作。
(九)負責全區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區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十)管理全區文物事業。
(十一)負責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打字複印名片印刷企業,圖書報刊零售單位、電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單位設立及成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初審、備案。
(十二)負責國家、省、市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部門審批項目的初審上報和備案。
(十三)按照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事業發展需要,組織、指導系統內各單位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類專業人才;研究和推進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系統管理體制改革。
(十四)依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法律法規規章,對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五)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
(十六)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社團的業務活動。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貫徹執行國家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法律法規規章;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執法工作;領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執法業務;制訂全區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發展規劃,並依法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在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建設方面的事項,貫徹執行國家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行業工程建設標準等。
(三)指導、協調與監督全區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宣傳和創作。
(四)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公共文化服務事業和文化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歸口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制定全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廣播影視技術政策和標準,管理全區廣播影視科技工作;管理全區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管理監督全區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對全區廣播電影電視的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監督。
(六)負責全區演出、娛樂、美術品、動漫等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
(七)負責全區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監管全區出版物內容;負責全區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初審、備案;配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八)負責全區印刷業的監管工作,做好印刷業經營場所的初審、備案工作。
(九)負責全區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區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十)管理全區文物事業。
(十一)負責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打字複印名片印刷企業,圖書報刊零售單位、電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單位設立及成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初審、備案。
(十二)負責國家、省、市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部門審批項目的初審上報和備案。
(十三)按照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事業發展需要,組織、指導系統內各單位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類專業人才;研究和推進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系統管理體制改革。
(十四)依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法律法規規章,對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五)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
(十六)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社團的業務活動。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股室
綜合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秘、會務、信息、信訪、史志、督查、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計畫生育、應急、辦公自動化、對外宣傳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指導系統內單位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類專業人才;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制定財務規章制度,管理全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掃黃打非”等專項經費;負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指導系統內單位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類專業人才;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制定財務規章制度,管理全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掃黃打非”等專項經費;負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社會文化股(加掛文物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並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研究、生產以及直屬藝術團體的體制改革和業務建設,組織協調指導各種文藝活動;指導藝術教育工作;承辦區級文藝表演團體《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初審、登記;配合市局對境外來我區的文化交流項目實行監督、管理。
擬定並實施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城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綜合管理公共圖書館事業,推動圖書館現代化建設;負責文化科學研究和文化科技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種社會文化活動;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傳承、推薦,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管理全區文物事業,研究擬定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利用、宣傳等工作。
擬定並實施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城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綜合管理公共圖書館事業,推動圖書館現代化建設;負責文化科學研究和文化科技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種社會文化活動;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傳承、推薦,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管理全區文物事業,研究擬定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利用、宣傳等工作。
市場管理股
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藝場所等單位的設立、變更事項初審、登記;負責監管全區文藝演出、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動漫、網路文化市場和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舉辦涉外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初審、登記工作。
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直到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並組織實施監聽監看;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活動;承辦對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開辦視頻點播業務、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初審、登記工作;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電影、電視劇節目管理;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進口廣播電視節目管理;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的製作播出;指導和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監督檢查廣播電影電視宣傳規定的執行情況。
管理全區印刷複製業和出版物市場,對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印刷、複製、進口、發行、放映活動進行管理,組織查處印刷、複製和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負責印刷、複製和發行的監管工作;承辦全區發行單位、印刷企業和有關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變更及相關業務的初審、備案工作。
擬訂全區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的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承擔全國、全省、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
管理全區出版單位(包括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單位和網際網路、手機出版單位等)出版活動,組織查處出版單位違規出版活動和違法活動。
擬訂全區報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和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新辦報紙、期刊、報刊記者站和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設立、變更事項初審登記工作;承擔全區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初審登記工作;承擔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畫和重大選題的初審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工作;承擔各類出版物的質量管理、審讀審聽審看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初審、登記和管理工作;承擔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執行全區著作權管理、保護和使用的政策;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直到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並組織實施監聽監看;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活動;承辦對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開辦視頻點播業務、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初審、登記工作;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電影、電視劇節目管理;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進口廣播電視節目管理;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的製作播出;指導和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監督檢查廣播電影電視宣傳規定的執行情況。
管理全區印刷複製業和出版物市場,對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印刷、複製、進口、發行、放映活動進行管理,組織查處印刷、複製和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負責印刷、複製和發行的監管工作;承辦全區發行單位、印刷企業和有關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變更及相關業務的初審、備案工作。
擬訂全區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的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承擔全國、全省、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
管理全區出版單位(包括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單位和網際網路、手機出版單位等)出版活動,組織查處出版單位違規出版活動和違法活動。
擬訂全區報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和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新辦報紙、期刊、報刊記者站和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設立、變更事項初審登記工作;承擔全區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初審登記工作;承擔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畫和重大選題的初審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工作;承擔各類出版物的質量管理、審讀審聽審看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初審、登記和管理工作;承擔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執行全區著作權管理、保護和使用的政策;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單位地址
通訊地址:棗莊市市中區振興北路139號
郵政編碼:27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