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嶧城區統計局是棗莊市嶧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關職能,機構設定,
機關職能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統計工作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統計工作規劃、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涉外調查活動。負責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制定、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鎮(街道)行政執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畫、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區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負責全區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監督管理各鎮(街道)統計部門由中央、省級、市級、區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七)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等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二)統計法規股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