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車船稅新政策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徵稅。10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會議決定,該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0月25日在北京舉行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首次審議車船稅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期將進行首次審議。
內容,出台原因,車船稅納稅時間,車船稅計算辦法,車船稅納稅地點,新的車船稅7個檔次,
內容
此次全國人大對車船稅立法,在實現提高原稅法法律級次目標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對現行車船稅稅制進行改革,使車船稅的徵收與乘用車的排量掛鈎,從而體現出鼓勵節能減排的導向。
專家表示,在他了解到的車船稅改革方案中,車船稅新政策主要體現為,乘用車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徵稅,其中,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稅負減輕,主體乘用車車型稅額適當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稅負則大幅增加。按照不同排量實施階梯式徵稅,其目的就在於鼓勵發展小排量汽車,引導消費者節能減排。
出台原因
目前規範車船稅徵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是於2007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該暫行條例將原“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併為車船稅,在稅目分類、稅額標準等方面進行適當調整,並且隨交強險征繳。這次合併使得原來的車船使用行為稅變成了車船財產稅,從而呈現出相對穩定的特徵。
依照現行車船稅政策,乘用車按座位和車型大小進行徵稅,各地根據車船稅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確定具體稅額。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若干年來,發揮了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和一定程度上的調控車船使用的作用,但由於車船稅的徵收未與乘用車排量掛鈎,使得該稅種在引導節能減排方面的作用並不明顯。
車船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使用應稅車船、從使用之日起,發生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
(2)納稅人新購置車船使用的,從購置使用的當月起,發生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
(3)已向交通航運管理機關上報全年停運或者報廢的車船,當年不發生車船使用的納稅義務。停運後又重新使用的,從重新使用的當月起,發生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
車船稅計算辦法
⑴對車輛淨噸位尾數在半噸以下的按半噸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 噸計算;
⑵從事運輸業務的拖拉機所掛的拖車,均按載重汽車的淨噸位的5 折計徵車船使用稅;
⑶機動車掛車,按機動載貨汽車稅額的7 折計徵稅;
⑷客貨兩用汽車,載人部分按乘人汽車稅額減半徵稅,載貨部分按機動載貨汽車稅額徵稅;
⑸船舶不論淨噸位或載重噸位,其尾數在半噸以下的不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 噸計算;
⑹不及1 噸的小型船隻,一律按1 噸計算;
⑺拖輪計算標準可按每馬力折合淨噸位的5 折計算。
車船稅納稅地點
汽車車船稅納稅地點為納稅人的所在地。納稅人所在地,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或機構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私人車主可在規定期限內到已辦理委託代征的銀行、郵政網點交納車船稅,或通過市內各電子交費系統(好易、 e路通、交費易)自助繳稅,單位車輛直接到各區地稅局辦稅大廳前台申報繳稅。屬於單位的納稅人須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或複印件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的車船上了外省的車船牌照,仍應在企業經營所在地納稅,而不在領牌照所在地納稅。
例如:新疆來北京的車,如果是在北京投資的企業中使用,則應在北京納稅;但如果已在新疆完過稅,則可以不再在北京納稅。
新的車船稅7個檔次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