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龍圩區統計局是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梧州市龍圩區統計局,是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梧州市龍圩區統計局副局長:黃珊(女)(試用期一年)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依法進行統計管理登記。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自治區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全區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本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執行自治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抽樣調查;研究提出我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組織開展社情民意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區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招商引資、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六)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負責能源統計、科技統計、文化統計、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資質以外建築業企業及個體經營戶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調查、房地產物業管理、中介、其他房地產企業及個體經營戶抽樣調查、個體交通運輸郵電經營戶抽樣調查、限額以下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來抽樣調查、服務業法人單位及個體經營戶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關於投資環境及企業投資成本收益狀況監測調查、婦兒工作調查、社會安全感調查、收視率調查、環境資源統計、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婦女兒童統計監測和社會發展統計等方面的有關職責。
(九)組織各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十)依法管理、審批(備案)各部門、各鎮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方案;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檢查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一)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指導各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自治區統計局及梧州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統計法規制度股
(三)國民經濟綜合核算統計股
(四)農村統計股
(五)工業、能源與資源環境統計股
(六)投資統計股
(七)服務貿易統計股
(八)科技、文化統計股
人員編制
1、人員編制
龍圩區統計局人員編制納入梧州市核定的197名區直行政總編制中,實行動態管理。
2、領導職數
龍圩區統計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內設股室各設股(室)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