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法概論》是2003年1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浩培。
基本介紹
- 書名:條約法概論
- 作者: 李浩培
- ISBN:7503603100
- 頁數: 600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1-1
- 裝幀:簡裝本
- 開本: 小32開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作品影響,
內容簡介
本書的宗旨在於陳述和闡明現代條約法,以期有助於對這一部門法律的正確理解。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必須兼重理論和實際。因此,對於任何問題,本書都敘述各家學說、國際實踐和國際裁判,並注意辨別其異同,指出歷史發展的趨向,最後對現行法進行評價。鑒於我國有些學術機構現有的國際法圖書設備尚感不足,本書在正文中直接引用各種資料的原文較多,敘述國際案件的事實也較詳細,藉以減少尋找參考資料的困難。
作品目錄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條約緒論
第一節 條約的概念 第二節 條約的名稱
第三節 條約的分類
第四節 條約的歷史發展
第一目 古代至中世紀
第二目 中世紀後期至19世紀中葉
第三目 19世紀中葉至現代
第二章 條約法緒論
第一節 條約法的概念
第二節 條約法的淵源
第三節 條約法的編纂
第一目 聯合國成立前的編纂
第二目 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的編纂
第三目 聯合國條約法會議
第二編 形式的條約法
第一章 雙邊條約的締結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談判、約文的起草和議定
第三節 約文的認證
第四節 簽署
第五節 批准
第一目 批准的意義、歷史和現行規定
第二目 剩餘規則問題
第三目 不存在批准義務的法律上後果
第六節 批准書的交換
第七節 程式簡單的雙邊條約的締結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實踐
第三目 法國的實踐
第四目 美國的實踐
第二章 多邊條約的締結
第一節 對一般性多邊條約的普遍參加問題
第一目 問題和國際實踐
第二目 在《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制定中對普遍參加原則的不同意見
第二節 議定約文的程式規則
第一目 全體一致原則
第二目 多數原則
第三目 協商取得基本一致原則
第三節 展期簽署和加入、接受和核准
第一目 展期簽署
第二目 加入
第三目 接受和核准
第四節 條約的保管機關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保管機關的職務
第三目 通知和告知發生法律效果的時點
第五節 在國際組織參與下的新發展
第三章 保留
第一節 保留的意義
第二節 關於保留的傳統規則
第三節 國際聯盟關於保留的實踐
第四節 聯合國的實踐
第五節 泛美聯盟的實踐
第六節 國際法院對1948年12月9日關於《防止和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保留問題的諮詢意見
第一目 聯合國大會要求作出諮詢意見的背景
第二目 各國代表在國際法院中的爭論
第三目 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
第四目 國際法院少數法官的異議意見
第七節 國際法委員會1951年關於多邊公約保留問題的報告
第八節 聯合國大會1952年的決議
第九節 條約法專題報告員對本問題的見解
第一目 勞特派特的解決方案
第二目 菲茨摩里斯的解決方案
第三目 沃爾多克的解決方案
第十節 國際法委員會草案和《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
第十一節 現行的國際實踐
第十二節 結論
第四章 條約的生效和暫時適用
第一節 概說
第一目 條約生效的意義
第二目 條約的生效和條約的執行
第二節 條約生效的方式和日期
第一目 條約有規定或談判國有約定的情形
第二目 條約無規定、談判國也無約定的情形
第三節 條約的暫時適用
第五章 條約的登記和公布
第一節 國際聯盟時期條約的登記和公布
第一目 《國際聯盟盟約》的規定
第二目 對該規定的解釋和適用
第三目 對該規定的評價
第二節 聯合國時期條約的登記和公布
第一目 《聯合國憲章》的規定
第二目 對於該規定的解釋和適用
第三目 條約登記和公布規則
第四目 實踐中發生的困難和進行的改進
第五目 對聯合國的條約登記和公布制度的評價
第三節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
第三編 實質的條約法
第一章 條約的實質有效要件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締約能力的具備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締約方逾越其締約權的限制
第三目 締約機關逾越其國內法關於締約權的限制
第四目 對代表權的特定限制
第三節 同意的自由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錯誤
第三目 詐欺和賄賂
第四目 強迫
第四節 符合強行法
第一目 國內法上的強行法概念
第二目 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締結前強行法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第三目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關於強行法規則規定中的一些問題
第四目 不平等條約問題
第五節 條約的牴觸
第一目 先後兩個條約的當事國完全相同
第二目 先後兩個條約的當事國部分相同,而部分不同
第三目 條約本身包含關於優先地位的條款
第二章 條約對當事國的效力
第一節 條約必須信守原則
第二節 條約必須信守原則史
第三節 條約必須信守的學說
第一目 自然法學派
第二目 實定法學派
第三目 基本規範學派
第四目 結論
第四節 平等互利是條約得到信守的真正保證
第三章 條約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適用範圍
第一節 條約在時間上的適用範圍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關於時際法的規定
第三目 結論
第二節 條約在空間上的適用範圍
第一目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
第二目 條約的域外適用
第三目 無關領土適用的條約
第四章 條約的國內執行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條約規定在國內法上的接受
第一目 條約的規定轉變為國內法的接受
第二目 條約的規定無須轉變而納入國內法的接受
第三節 自動執行的條約和非自動執行的條約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美國的實踐
第三目 對其他國家的影響
第四目 濫用非自動執行概念的可能性
第四節 國內法上條約與國內法的相互地位
第一目 國內法的地位優越於條約
第二目 國內法與條約的地位相等
第三目 條約的地位優越於國內法
第四目 條約的地位優越於憲法
第五章 條約的解釋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學理解釋
第一目 學理解釋的歷史考察
第二目 近代的條約解釋學派
第三節 有權解釋
第一目 明文的有權解釋
第二目 默示的有權解釋
第三目 國際法院的有權解釋
第四節 條約法公約關於條約解釋的規定
第一目 解釋的通則和補充的解釋資料
第二目 國際法委員會對於該兩條的釋義
第三目 美國代表團的修正
第四目 結論
第五目 以幾種語文作成的條約的解釋
第六章 條約的修訂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關於條約修訂的傳統規則
第三節 傳統規則的減弱
第四節 傳統規則的摒棄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國際組織的組織約章的修訂
第三目 一般多邊條約的修訂
第五節 條約法公約的規定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條約修正的通則
第三目 關於修正多邊條約的程式和實質規定
第四目 多邊條約的修改
第五目 條約締結後的慣行與條約的修改問題
第七章 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條約相對效力原則
第三節 條約法公約關於條約相對效力原則的補充規定
第一目 對第三國規定義務的條約
第二目 對第三國規定權利的條約
第三目 第三國義務或權利的撤銷或變更
第四目 條約規定成為習慣法規則
第四節 幾個特殊問題
第一目 客觀制度問題
第二目 聯合國問題
第八章 條約的終止和暫停施行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本條約中規定的條約終止和暫停施行的原因
第三節 條約當事國在締約後共同同意該約終止或暫停施行
第九章 條約的終止和暫停施行(續)
第一節 一般國際法上條約終止和暫停施行的原因:概說
第二節 條約當事國喪失國際人格
第三節 條約嗣後履行不能
第四節 條約長期不適用
第五節 嗣後發生與條約不相容的強行法規則
第六節 條約履行完畢
第七節 權利國的單方放棄
第八節 情事根本變更
第一目 學說
第二目 國際實踐
第三目 國際裁判
第四目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
第九節 一方違約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重大的和不重大的違反的區別
第三目 對雙邊條約的違反
第四目 對多邊條約的違反
第五目 例外
第六目 違約時應適用的條約規定不因違約而終止
第十節 單方解約或退出條約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學說
第三目 國際實踐
第四目 國際法委員會的起草和《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
第十一節 戰爭
第一目 概說
第二目 歷史考察
第三目 戰爭對各類條約的影響
第十章 確定條約無效、終止、退出和暫停施行的程式、後果和有關問題
第一節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規定的程式
第二節 條約無效、終止、退出和暫停施行的後果
第一目 條約是否可分問題
第二目 條約無效的後果
第三目 條約終止的後果
第四目 條約暫停施行的後果
第三節 主張條約無效、終止、退出、暫停施行的權利的喪失
第四節 條約以外的國際法義務和國家的國際責任不受影響
附錄一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中、英、法文作準本和著者譯本
附錄二 人名中外文對照表
附錄三 條約法專門詞語中外文對照表
作品影響
1993年12月,該書獲得“第一屆國家圖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