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奏限名田奴婢

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食貨志》此下有「期盡三年」一句。)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漢書·哀紀》:綏和二年六月,有司條奏。又見《食貨志》上:哀帝即位,師丹輔政建言,天子下其議,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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