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財政局

梅縣區財政局是主管本區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產的區政府組成部門。機構職能豐富,部門設定周密,領導班子優秀,責任追究制度嚴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縣財政局
  • 所在地區:梅縣
  • 職能股室:24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機構職能,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財政、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稅收規定和制度的擬訂。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執行中央、省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和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組織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和管理。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區級預算外財政專戶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與彩票市場;管理政府貸款業務;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政府採購規定、制度;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務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和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組織編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務會計報表)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和竣工決算。參與投資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和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區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區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的集團公司、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性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
(十)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十一)統一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立項確認。
(十二)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十三)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信息工作。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區財政局內設2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負責文電、機要、信息、調研、宣傳、檔案、保密、外事、接待、信訪、辦公自動化及本局財務、車輛管理、因公因私出境報批、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預算股 
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 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計畫;負責縣級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及決算工作;擬訂國庫集中支付的規定、制度;擬訂和執行預算管理,總預算會計、金庫管理等財政制度;監督各行政事業單位貫徹執行財政支出指標及分配縣級城建維護資金;負責財政收支的統計工作。
(三)行政政法股 
擬訂行政、政法部門的公有財產制度和支出規定;管理行政管理費、公檢法經費、民兵事業費、武裝警察部隊經費;負責對縣級行政單位經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運用國家預算部分支出科目;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擬訂政府採購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監督;對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四)教科文股 
擬訂教育、科學、 文化等部門的公有財產制度和支出規定;管理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計生、 檔案、地震及其他部門事業費;擬訂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 負責對縣級事業單位經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等工作。 
(五)經濟建設股 
編制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草案,下達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辦理資金撥付;參與審查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審核該類工程預、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指導和監督國有建設單位執行財務會計制度; 負責對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政性資金投資進行檢查、監督和效益分析; 參加工程造價管理等工作。
(六)綜合規劃股 
擬訂全縣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標準的審核並進行財務監督、管理; 管理財政票據和罰沒財物收入;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收入;管理縣級預算外財政專戶;管理住房制度改革、 資金、能源交通重點建設資金及實行財政監督。 
(七)社會保障股 
負責編制縣級和全縣社會保障資金預算草案;負責管理社會救濟救災、勞動就業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負責擬訂和執行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有關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巨觀調控與監督。 
(八)外經金融股 
貫徹執行地方金融機構的財政政策; 指導和監督外經貿、旅遊、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財務會計制度;監督、檢查有關涉外收入的監繳和財務管理工作及審批有關部門的年度結算。
(九)財政監察股 
負責擬訂財政監督的制度和辦法,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執行情況;查處違反財政紀律行為和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財務總監的管理規定、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的紀檢、監察、 廉政建設和內審各項工作。 
(十)法規股 
負責做好財稅法規宣傳、教育、 組織學習財稅法規;組織各項法規的考試;負責制訂貫徹財稅法規的管理制度;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及行政處罰聽證工作,並做好有關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等工作。
(十一)會計股 
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計、資產評估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管理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業務培訓,繼續再教育工作;貫徹落實會計、 資產評估法規、準則和制度;監督檢查會計工作、 會計資料情況。
(十二)農業股(含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負責管理用於農、林、 水等部門事業經費和支農專項資金;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和財務管理辦法; 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擬訂農業稅徵收管理辦法; 負責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負責制訂有關農業財務管理制度及各種票證的保管、 領發等工作。
組織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負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農業技術改造項目的計畫管理;協調農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審批和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項目的工作;擬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開展項目前期的準備和申報工作;按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准的計畫組織項目實施,對竣工項目組織全面驗收;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及龍頭企業專項資金開發工作和項目區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十三)企業股 
協調有關部門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擬訂並監督執行工交、內貿、地方糧食儲備、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監繳歸口管理的國有企業的國有資本金收益;會同有關部門監管產權交易市場;辦理縣財政有關專項資金,事業費、政府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業務並監督使用;辦理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手續;編報全縣國有工業、商業、交通、內貿等企業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等工作。 
(十四)統計評價股(掛清產核資辦公室牌子) 
負責國有企業、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表的匯總和分析,擬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並組織考核;組織擬訂實施清產核資及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度和辦法; 負責審查確認縣級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和重大評估項目的立項等工作。 
(十五)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1、制定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有關程式;2、編制縣級政府採購計畫;3、按縣政府授權擬定、公布政府集中採購目錄、集中採購限額標準;4、依法對政府採購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六)財政總監辦公室 
負責擬定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辦法和財務總監工作人員守則,並監督實施;協助貫徹執行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的政策和規定;確定需要委派財務總監的單位;負責財務總監的委派、任免、招聘、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 
(十七)技改資金管理所 
1、催收到期(逾期)周轉金;2、辦延到期(逾期)周轉金借款;3、催收到期(逾期)欠交的占用費;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八)投資審核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預(結)算審核工作;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年底審查工作;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和財務效益評估工作,簽署審核意見,提出項目財務效益評估結論;承擔縣級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性集中支付資金的審核工作;承擔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財政信息中心 
負責財政信息網路建立、維護;收集、整理財政信息;財政系統辦公自動化,信息人員培訓。
(二十)國庫股
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包括辦理財政資金調度,分析我縣預算執行情況,編制縣級財政決算,對預算會計工作進行指導;統一管理縣級財政的銀行開戶及預算外資金專戶;擬定並監督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指導全縣政府採購工作和信息統計分析;研究和推行我縣國庫單一帳戶制度等。 
(二十一)國庫支付中心 
配合國庫股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協助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畫審核工作,負責建立預算單位收支總賬及分類管理系統;從事撥款方式改革後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管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承擔財政支付機構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負責國債兌付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業務。
(二十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及離退休、離崗退養幹部職工管理工作;指導局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擬訂和實施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負責計畫生育等工作;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信息工作。
(二十三)梅縣農村財務管理審計(梅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公室)
指導、監管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擬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辦法;指導監督農村財務(含債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三資”統計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與管理工作;承擔村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培訓工作。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 長黃欽昌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股、綜合規劃股、及人事教育股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志英同志:分管社會保障股、經濟建設股、行政政法股、 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華新同志:分管辦公室、教科文股、外經金融股、財政信息中心、法規股、農業股(農綜辦)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文興同志:分管政府採購辦,國庫股、國庫支付中心、技改資金管理所、偉業公司及融資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肖梅同志:分管紀檢監察工作,財政監察股、財務總監辦、企業股、績效評價股(國有資產管理股)、農村財務管理審計辦公室(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 吳淦泉同志:分管會計股、黨務、婦女、青年、扶貧工作,負責綜合規劃股工作。
黨組成員 謝岳輝同志: 負責工會工作。
黨組成員 羅國棟同志:負責預算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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