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機構職能

梅州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是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以下簡稱為戒毒人員)實行強制性戒毒教育改造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禁毒法》、《戒毒條例》,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和社區戒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所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收治、管理、教育矯治戒毒人員,組織習藝勞動生產和職業技術培訓。
(三)負責本所的執法、所政管理、警戒、教育矯治、生產勞動、生活衛生、醫療康復、防疫、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維護戒毒場所的安全、秩序和穩定。
(四)負責本所民警職工隊伍建設和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所國有資產管理和生產基建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收治大隊: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日常學習、勞動、生活管理和教育矯治工作,依法做好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通訊、接見、考核、獎懲申訴、所外就醫和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等所政管理工作,維護本大隊教育矯治和習藝勞動秩序的安全穩定,負責做好本所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戒毒矯治工作。
警戒護衛隊:
負責部署本所的安全警戒和所區巡邏工作,協助制止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暴亂和外來人員的搗亂事件。管理單獨管理室、執行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單獨管理;管理勞教大院內的監督崗,做好所區安全保衛工作。
生產科:
負責制定本所習藝計畫,習藝項目的審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全所經濟契約。
政工科(審計室):
負責本所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工資福利、社保醫保、計畫生育以及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民警業務培訓和警務訓練工作;負責工、青、團婦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警務、警銜工作。負責本所黨風廉政建設、內部審計和警務督察等工作。
所政管理科: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收治、調配、日常管理、考核、獎懲、安全警戒和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以及所外就醫的審核和受理申訴工作;指導大隊做好安全防範和創建現代化文明大隊工作,配合相關科室做好解戒人員的社會跟蹤調查工作;負責戒具、武器裝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診斷評估工作。
教育矯治科:
負責擬訂本所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教育矯治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思想文化、教育技能培訓、心理矯治、教育轉化、輔助教育和社會幫教工作;負責指導和協助大隊開展個別談話教育、做好難改和危險人員的思想轉化工作;負責本所教育評估考核工作;負責解戒人員的社會追蹤調查工作。
生活衛生科:
負責管理本所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生活、衛生、醫療、生理脫癮、疾病防疫工作;負責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生活物資管理工作。
辦公室:
擬定本所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所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本所網路信息化建設規劃、管理、使用和維護;負責場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工作。
計財裝備科:
負責戒毒場所計畫財務工作;擬定經費管理計畫;負責各項經費的管理;負責戒毒專項經費管理;負責本所的基建、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所屬大隊加工的報稅、納稅及增值稅返還、規劃使用工作;負責本所車輛管理、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

主要領導

梅州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市戒毒所黨總支書記、所長:廖增發
梅州市司法局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戒毒所黨總支副書記、政委:何科東
梅州市司法局黨總支成員、戒毒所副所長(副調研員):鐘鑫
戒毒所黨總支成員、副所長:楊建輝
戒毒所黨總支成員、副所長:古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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