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達(原北京朝陽區孫河鄉康營村委會委員)

梁達(原北京朝陽區孫河鄉康營村委會委員)

2012年8月9日,北京原村官梁達夥同他人,使用虛假的評估報告數據,出具虛假經營檔案,騙取政府拆遷補償款1.89億餘元人民幣。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詐欺罪,一審判處主犯、村委會委員梁達15年有期徒刑,罰金195萬元;從犯房地產公司經理馬濤有期徒刑5年,罰金5萬元;從犯村委會主任張信有期徒刑4年,罰金4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達
  • 國籍:中國
  • 職業:詐欺犯
  • 最高詐欺款:1.54億餘元
犯罪經過,相關背景,當事人回應,

犯罪經過

2009年7月至10月,原北京朝陽區孫河鄉康營村委會委員梁達夥同馬濤,在該村政府土地儲備拆遷過程中,利用馬濤經營的房地產評估公司,使用虛假的評估報告數據,騙取朝陽區政府拆遷補償款總計人民幣1.54億餘元。
2009年8月,在該村政府土地儲備拆遷過程中,梁達授意該村村委會主任張信出具偽造的6人租用其土地進行倉儲經營的協定、證明,及虛假的敬老院已正式經營的證明檔案,騙取國家停產停業補償款,總計3510餘萬元。
法院鑒於涉案贓款1.8億餘元已全部被凍結,經濟損失可以挽回,法庭對涉案的3人作了從輕處罰。

相關背景

2007年,根據北京市的整體規劃,孫河鄉城鄉一體化及房屋騰退安置正式開始。通過騰退安置,孫河鄉經營性土地被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同時還實施了搬遷上樓,改善農民居住條件。
孫河鄉政府2009年發布的關於康營村的騰退公告顯示,該次征地涉及康營村集體土地13.725公頃,應安置轉非人員130人。

當事人回應

據梁達稱,他雖然是村委會委員,但沒有實際工作,拆遷工作開展後,他擔任了村里拆遷協調委員會委員的職務,“具體負責制止老百姓和拆遷公司之間別發生衝突”。
梁達說,2004年至2009年拆遷前夕,自己在康營村租來的土地上,陸陸續續蓋了很多房子,直到拆遷開始,還有一些尚未完工。
當公訴人問其“如何申報北荒子拆遷房面積”時,梁達稱,委託別人辦的執照,按執照申報了5萬平米。
公訴人追問“數據是如何測量出的”,梁達表示自己也不清楚,並表示拆遷公司與他以及很多村民簽訂拆遷協定時,拿來的是空白契約,自己只負責簽字,拆遷公司後將契約收回,“我領多少錢都是他們定。”
梁達說,自己知道不應向拆遷公司要敬老院的停產停業補償款,但當時的想法就是能多要點就多要點。另外兩名被告人也否認有罪,稱自己沒有實施詐欺行為。法院判決時,未採納三被告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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