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人生經歷,
簡介
梁廣照,是清代廣東十三行天寶行商梁經國的四世孫。
人生經歷
梁廣照,光緒二十五年(1899)報捐主事,簽發刑部,旋東渡日本東京法政速成科留學。回國後仍任刑部主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為法部,廣照充任法部典獄司主事、宥恤司司副,升授舉敘司員外郎,以主事員外郎總督提牢,總辦秋審。
光緒三十年(1904),因美國合興公司(American China Development Company)不遵守與中國原訂承建築粵漢鐵路契約,私自以鐵路股份的三分之二賣給比利時公司。廣照得知此事後,奮起具奏,力爭廢約,收迴路權。於光緒三十年(1904)十月,以法部主事身份上諭軍機大臣,條陳粵漢鐵路一事,主張收回粵漢鐵路權自修鐵路。引起全國廢約保路運動。此舉首功實為梁廣照發端。
民國改元以後,廣照棄官去東北,後到唐山鐵路學堂任監學及國文教員。之後又南到香港自辦灌根、長明兩所中學,凡15年之久。抗戰勝利後,回廣州任教於廣州私立知用中學及國民大學,1951年卒於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