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地點:梁平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經濟總量、發展速度、增長方式、結構調整和人口控制、勞動就業等調控目標及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行業和鄉鎮的發展規劃。
(二)統籌、指導、協調全縣的經濟體制改革和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
(三)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西部大開發總體規劃,承擔縣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四)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總量平衡及經濟結構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生產力布局和資源開發、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
(五)負責全縣國民經濟的預測、監測和發展趨勢分析,綜合運用投資、財稅、信貸、價格、地方儲備等經濟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對全縣經濟的調節機制,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實施。
(六)提出經濟建設和投融資的重大方針、政策,承擔全縣全社會投資、資金、資源的綜合平衡工作。編制和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重大項目建設計畫,審批限額以下或不需縣以上平衡建設資金的項目,轉報重大基本建設項目、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安排縣政府決定用於建設的財政性專項資金;編制全社會建設資金平衡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組織實施縣級重點建設項目和鄉鎮重大骨幹項目資金的平衡計畫;加強以資金為重點的經濟調節和綜合平衡工作;加強對國家投入資金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
(七)負責牽頭制定全縣產業發展規劃、重大政策、產業結構方案,並組織實施。
(八)組織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重大項目的審批或轉報;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和易地扶貧等重大項目。
(九)研究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制訂全縣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總體發展規劃;監測、預測第三產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組織研究第三產業領域中的重大問題及其對策。
(十一)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擬定招投標綜合性政策和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報縣政府批准;指定發布媒介;核准必須進行的工程項目的招標方式以及國家出資項目的招標範圍;對招標代理公司和評標專家庫進行監督和管理;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負責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與綜合平衡,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審查,參與縣政府價格調控措施的研究和實施工作,參與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並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各業務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的價格和收費工作,處理價格爭議,負責全縣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制定和管理過程中的定價成本的監審及調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的農副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房地產的價格、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工作;負責全縣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對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做好價格預測預警。
(十三)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價目錄,負責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和服務價格,貫徹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作價原則和作價方法,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建立健全並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收費年度審驗制度和收費年審統計報告制度。
(十四)負責全縣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明碼標價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的推行、實施和日常監管,規範市場價格秩序;受理價格、收費舉報投訴,協調解決價格、收費矛盾糾紛;組織、指導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十五)負責對全縣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的價格鑑定工作;對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和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認證。
(十六)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經濟社會發展科
(三)經濟體制改革科
(四)綜合科
(五)物價科
(六)行政審批科
(七)項目稽查科

其他事項

(一)梁平縣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縣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梁平縣價格監督行政執法大隊為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派出機構,機關行政編制9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正副隊長職數2名。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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