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概況
梁山縣位於
山東省西南部,地處山東、河南兩省和
濟寧、
泰安、
菏澤、
濮陽四市交界處;東鄰汶上,西毗鄆城,南連嘉祥,北接東平,西北與
河南省台前縣隔黃河相望。
地理位置為
北緯35°36′~35°58′、東經115°51′~116°21′之間;縣境南北最長41公里,東西最長45公里,總面積965平方公里。
梁山於1949年置縣,行政區劃歷經多次調整,初屬
平原省菏澤專區,1952年隨菏澤專區劃歸山東省,1958年改屬濟寧專區,1959年復屬菏澤專區,1990年劃歸
濟寧市。
行政區劃
梁山縣位於魯西南,處於山東省的泰安、濟寧、菏澤和河南省的濮陽四地市交界處。
梁山建縣於1949年8月,下轄2個街道:梁山街道、水泊街道;10個鎮:拳鋪鎮、小路口鎮、韓崗鎮、楊營鎮、韓垓鎮、館驛鎮、小安山鎮、壽張集鎮、黑虎廟鎮、馬營鎮;2個鄉:趙固堆鄉、大路口鄉;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1個風景名勝區;672個行政村;地域面積964平方千米。
政府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梁山縣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