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堅(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四級高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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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堅,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四級高級法官。

2023年6月,梁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玉林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北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8月,梁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堅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局副局長、四級高級法官。

職務任免

2023年6月29日,玉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免去梁堅的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梁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玉林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北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玉林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北流市紀委監委對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梁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案件當事人和律師宴請,並收受禮品、禮金;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訴訟等方面提供方便,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梁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梁堅開除黨籍處分,由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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