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園區文化旅遊局

梁園區文化旅遊局的內部科室、二級機構和主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園區文化旅遊局
  • 類別:文化旅遊局
  • 地點:梁園區
  • 國家:中國
內部科室,二級機構,主要職責,

內部科室

梁園區文化旅遊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共有8個內設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政工股、文化藝術股、文化市場管理股(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文物管理辦公室、旅遊規劃股、財務股、監察室。

二級機構

所屬二級機構10個,分別是:文化館、圖書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文物工作隊、商丘市豫劇二團、商丘市四平調劇團、電影公司、文藝創作室、人民電影院、豫東影劇院。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保護、旅遊事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全區旅遊業發展;制定全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旅遊事業和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把握正確的創作導向;指導全區文化新聞出版系統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指導、管理全區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發展;組織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新聞出版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新聞出版產品生產,指導全區重點文化、新聞出版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新聞出版設施建設;指導全區文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產業交流合作。
(四)指導、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區圖書館、文化館、鄉鎮文化事業、基層文化建設和旅遊工作。
(五)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全區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七)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八)擬訂全區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九)制定全區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社會藝術培訓和文化藝術行業職業培訓;擬訂全區文化藝術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督,組織協調地方文獻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
(十一)負責對全區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十二)負責對出版活動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制定全區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案件;擬訂全區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承擔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著作權和印刷業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
(十四)負責全區文化遺產申報、保護、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全區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區文化遺址保護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負責推動完善全區文物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社會文物的管理、搶救、徵集等工作。
(十六)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並監督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制定全區文物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文物人才培訓;負責全區國家、省和市重點項目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
(十七)負責編制全區文物科技信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文物保護科技創新工程,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十八)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重大案件;負責全區文物經營機構的審核和文物鑑定機構設立、撤銷的備案工作;負責文物市場管理工作。
(十九)擬定全區旅遊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旅遊工作。
(二十)制定全區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旅遊市場的開發工作;負責全區重大旅遊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二十一)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區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區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二十二)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全區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二十三)負責全區國內旅遊業務旅行社的審核上報、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交通、文化娛樂工作。
(二十四)推動全區旅遊交流與合作,落實國家、省、市赴港澳台旅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赴港澳台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
(二十五)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組織、指導全區旅遊培訓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二十六)負責全區文化、新聞出版、文物、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工作。
(二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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