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梁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2006年4月成立,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與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合署辦公。內設三股一室及執法監察大隊:辦公室、安全監管一股(危化及煙花爆竹股)、安全監管二股(工礦、商貿股)、事故調查股。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區:梁園區
  • 職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類別:政府部門
簡介,職能職責,

簡介

梁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2006年4月成立,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與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合署辦公;2010年10月,調整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2011年3月,成立梁園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為局屬事業單位,全局在職人員21人。內設三股一室及執法監察大隊:辦公室、安全監管一股(危化及煙花爆竹股)、安全監管二股(工礦、商貿股)、事故調查股。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
(二)負責協調解決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安全生產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督監察工作。
(三)負責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有關政策、擬定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擬定全區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提出短期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指標及考核目標,進行考核,並向區政府提出獎懲建議。
(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宣傳教育,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及安全科技成果。
(五)綜合管理全區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對策,並組織實施,代表區政府發布安全生產公告。
(六)負責組織協調或直接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提出處分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
(七)對各行業、各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等工作實施監督。負責各類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基礎上的勞動保護設施及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進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預評價、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按規定對建築企業安全資格和勞動保護用品生產經營單位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督管理。
(八)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它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暴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審查和認定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中介機構的資質,並負責監督檢查。
(九)指導、組織事故隱患的評估以及重大危險的監控、並提出督促實施整改方案,對整改項目進行驗收。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
(十)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督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資格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商貿等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儲存、運輸、行銷及使用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工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資格審查和登記工作。
(十二)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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