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博鵬,男,漢族,1969年9月出生,廣東陽江人,本科學歷,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茂名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1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 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博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陽江
- 出生日期:1969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1年8月至1994年1月,任茂名市公路局設計室技術員;
1994年1月至2002年8月,歷任茂名市交通設計院工會副主席、主席;
2002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茂名市交通設計院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
2003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茂名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期間:2011年7月掛任茂港區委常委);
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任茂名濱海新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總工程師;
2015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茂名市公路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茂名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市公路事務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5月,茂名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博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1年8月,免去梁博鵬的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和市公路事務中心主任職務。
依法雙開
2021年8月,日前,經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紀委監委對茂名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博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博鵬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道路工程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梁博鵬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敬畏、毫無顧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博鵬開除黨籍處分;由茂名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