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桓仁縣人民檢察院
- 地理位置:桓仁縣
機構職責
紀檢組:受理對檢察人員違紀行為的控告、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辦檢察人員的違紀案件;受理檢察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政治處:1.負責院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政治工作、隊伍宣傳工作、業務培訓工作。
2.負責院人事管理工作;
3.負責院檢察官、司法警察等級晉升的報批工作;
4.協助院黨支部開展黨組織的思想作風建設工作;
5.負責其他臨時性工作;
反貪局:辦理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
偵查監督科:承辦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級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受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工作。
公訴科:承辦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級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負責對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工作;負責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及相關工作。
瀆職侵權檢察科:辦理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
監所檢察科:依法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實行監督,查辦在刑罰交付執行和監管活動中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打擊被監管人的犯罪活動,維護監管場所的穩定,保護被監管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
民事行政檢察科:負責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對本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對本級人民檢察院開庭審理的、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職務。
控告申訴檢察科:(與舉報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負責對檢察機關控告、舉報、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工作的指導;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和申訴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依法查辦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查報結果;綜合反映控告、舉報、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工作情況;承辦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
辦公室:協助院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處理檢察信息;處理機要文電;負責檢察宣傳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綜合治理。辦公室還是檢察機關綜合服務部門,其主要工作有財會工作、檔案工作、統計工作、後勤保障工作、行裝工作、車輛管理、維修、物資採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