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梓西瓜

桑梓西瓜

桑梓西瓜,天津市薊縣桑梓鎮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桑梓西瓜大小均勻,整齊一致,圓整端正,外觀果面光滑,瓜皮色澤新鮮,綠色覆細齒條,有蠟粉。西瓜切開後,果實剖面無空心、白筋、黃塊等;果皮薄而有韌性;西瓜瓤色鮮紅一致,有沙感。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桑梓西瓜”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桑梓西瓜
  • 產地名稱:天津市薊縣桑梓鎮
  • 品質特點:肉質細,纖維少,多汁爽口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231號
  • 批准日期:2015年2月10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桑梓西瓜大小均勻,整齊一致,圓整端正,外觀果面光滑,瓜皮色澤新鮮,綠色覆細齒條,有蠟粉。西瓜切開後,果實剖面無空心、白筋、黃塊等;果皮薄而有韌性;西瓜瓤色鮮紅一致,有沙感;果肉深紅色、水多、質脆,軟硬適中,肉質細,纖維少,多汁爽口。
內在品質指標:桑梓西瓜中心糖含量達到11.0%—11.3%,邊糖含量達到8.2%—9.2%,糖酸比達到46-47,維生素C達到6.5—6.9毫克/100克,番茄紅素達到40.8-66.3毫克/100克,粗纖維含量為0.1%,含水率達到97.2%—98.1%。
桑梓西瓜桑梓西瓜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桑梓鎮位於薊縣西南部,泃河東岸,靠近京津交界處,耕地肥沃,土層深厚,土質為沙壤土,富含豐富的微量元素,適宜桑梓西瓜的生長。

水文情況

桑梓地處泃河東岸,燕山山脈盤山腳下,屬優質盤山水系,水源充足,水質清甜,無工業排水污染,有利於西瓜生長發育。

氣候情況

桑梓鎮位於燕山山脈南麓腳下,其氣候特點屬暖溫帶半濕潤季風型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11.5℃,受燕山山脈季風影響,比同緯度地 區晝夜溫差大2-3℃,平均年降雨量678.6毫米,日照充足,全年日照百分率63%,年平均相對濕度60%,年平均風速2.2米/秒,無霜期195天。
桑梓西瓜桑梓西瓜

歷史淵源

桑梓鎮有蘿蔔、西瓜、豆片三種獨具風味的土特產,被當地人稱為“三絕”。憑著特殊的沙土土質,加之水源豐富,水質甘甜,使“桑梓西瓜”擁有特有的品質。
據《薊縣誌》記載嘉靖年間,西瓜、甜瓜、梢瓜州內就有種植,代及民國時期廣為種植。主要分布於平原地區,其中桑梓、馬坊、河村、紅旗莊、金水屯一帶統稱桑梓西瓜。
桑梓西瓜桑梓西瓜

生產情況

截至2014年,桑梓西瓜區域種植面積1000 公頃,其中設施666.67 公頃,露天333.33公頃,年總產量45000噸。
桑梓西瓜桑梓西瓜

產品榮譽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桑梓西瓜”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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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薊縣桑梓鎮辛撞村、桑梓村、馬坊、歸寧屯、河村、顧莊子、金水屯、紅旗莊等8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7°08′31″—117°24′03″,北緯39°52′45″—40°01′59″。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1-1592。
質量安全規定
桑梓西瓜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在生產過程中執行《無公害食品 西瓜》NY5109-2002標準。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選擇排灌條件好、土層深厚、疏鬆肥沃的地塊。產地環境質量必須符合《無公害食品 西瓜產地環境條件》(NT5110-2002)的要求。
2、品種選擇與指定要求:選擇具有代表性的當地品種“華欣系列”,如:華欣863、華欣361等。該系列品種適用於溫室、大中小棚、露地地膜覆蓋栽培等多種栽培形式。
3、生產過程管理:在西瓜生產過程中,種子處理、育苗移栽、追肥整枝、病蟲害防治是生產的關鍵環節,依照《無公害食品 西瓜生產技術規程》(NY/T5111-2002),進行生產操作和田間管理。 露地栽培於3月中旬在溫室中播種育苗,苗齡30—35天,4月中、下旬定植,覆地膜。涼棚栽培於2月上、中旬在溫室中播種育苗,苗齡35天,3月中旬定植,採取四膜覆蓋方式,提前10天覆棚膜和二膜,以利於提高地溫和棚溫,定植後覆蓋地膜,然後起小拱覆蓋薄膜,拱高40—50厘米。露地和涼棚定植每667平方米700—800株,株行距0.6米×1.5米;緩苗後澆小水,切忌大水漫灌,伸蔓期適當增大水量,每667平方米隨水追施復和肥10—15千克,每7—10天噴葉面肥一次,開花坐果期一般不澆水,當幼果雞蛋大小時,開始澆水,同時每667平方米施復和肥15—20千克,果實膨大盛期,施肥1—2次。採用三蔓整枝,每棵秧選坐一個果,留瓜節位在12—15節,以側蔓第2個雌花坐果為主,當果實達到鴨蛋大時,及時灌膨果水肥,以後保持地面濕潤,採收前5—7天,停止澆水以防裂瓜。
4、病蟲害綜合防治:採取農業綜合措施,合理進行輪作倒茬,減輕病害發生;加強病蟲害預測預報,及時掌握蟲口密度,發布病蟲害預警情報;按照農藥安全合作標準和農藥合理使用準則的要求進行,積極推廣生物防治,合理進行化學防治。 4.1、藥劑防治遵循下列原則: 4.1.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不使用未核准登記的農藥。 4.1.2、使用藥劑防治時,要嚴格執行國家標準中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規定的施用藥量、施藥次數。 4.1.3、嚴格執行農藥使用的最高殘留量,使用限次和安全間隔期。
5、生產記錄要求:生產全過程要建立生產檔案,對生產情況、病蟲害防治情況、投入品出入庫和使用情況以及技術措施進行全面記錄,以備查閱。
6、採收、包裝、運輸、儲藏:計算果實開花至成熟的天數以及觀察果實的外觀,確定果實採收期,成熟的果實能充分表現出品種的特徵。採收時用剪刀將果柄從基部剪斷,每個果保留一段綠色的果柄,採收後給果實貼上商標。運輸中應防止機械損傷、曝曬、雨淋,嚴禁與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混運。臨時貯藏,選擇陰涼、通風、乾淨的地方進行,嚴防日曬、雨淋;長時間貯存,應存入低溫冷庫。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執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1)申請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區域範圍; (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執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範圍、數量及相關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1)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桑梓西瓜的名稱及公共標識圖等)。 (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1)自覺接受登記證書執有人的監督檢查。 (2)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3)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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