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和政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我市旅遊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及實施措施。結合桐鄉實際,提出全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鄉市旅遊委員會
- 職責:指導旅遊行業的經濟體制改革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性質:政府部門
機構職能
機構領導
內設科室
信息統計科
辦公室
2.負責會議組織、會議記錄及會議決定的協調落實工作。
3.負責文電處理和檔案、資料的傳閱及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公務接待及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5.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和行政後勤工作。
6.負責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機要保密、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安排本局幹部的各類學習培訓。
7.負責各類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業管理科
2.推進標準化管理,提高盛促墊旅行社、飯店業管理和服務的專業化水平;組織對旅遊行業服務質量標準的實施、監督和檢查。
3.接受旅遊者的投訴,指導旅遊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規範旅遊市場。
4.加強對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上級行管部門對導遊進行IC卡管理與年審。
5.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價格、交通運輸、安全、衛生、娛樂罪棕擊譽等管理工作。
6.加強與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推薦單位的聯繫,互相溝通,掌握行業堡簽院發展現狀,及時提出新的合理化建議。
7.文明行事,嚴於律已,禮貌待人;不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禮品,講究社會公德與職業道德;保持奮發向上的良好對外形象,努力維護旅遊局聲譽。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規劃發展科
2.進行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建立旅遊資源檔案,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3.負責全市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初評上報A級、AA級、AAA級、AAAA級和AAAAA級旅遊景區(點)。
4.指導協調旅遊區和旅遊景點的規劃編制和開發建設,審核全市新建、改建、擴建的旅遊區(點),負責重點旅遊區域和重點旅遊項目的規劃和開發建設。
5.貫徹執行國家、省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 服務標準;
6.負責全市旅遊業外引內聯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槳斷騙膠及立項報批等有關工作。
7.負責全市旅遊業統計工作和分析研究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場開發科
3.組織實施旅遊促銷活動,指導旅遊企業市場開發、宣傳促銷工作。
4.負責旅遊客源市場分析,組織和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和推廣。
5.指導和組織旅行社開展市場促銷、外聯工作。
6.負責旅遊宣傳品製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旅遊質量監管所
2.做好投訴電話的接待、記錄和處理工作,負責受理本市重大的和跨地、市的投訴案件及市直各部門的旅遊企業的投訴案件。
3.負責受理並處理本市各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
4.根據桐鄉市旅遊局委託授權,開展旅遊市場、旅遊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
5.建立健全本市旅遊投訴管理工作的表彰或通報制度,定期向嘉興市和省旅遊質監所提交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旅遊質監所交辦的其他任務。
規劃發展科
2.進行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建立旅遊資源檔案,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3.負責全市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初評上報A級、AA級、AAA級、AAAA級和AAAAA級旅遊景區(點)。
4.指導協調旅遊區和旅遊景點的規劃編制和開發建設,審核全市新建、改建、擴建的旅遊區(點),負責重點旅遊區域和重點旅遊項目的規劃和開發建設。
5.貫徹執行國家、省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 服務標準;
6.負責全市旅遊業外引內聯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及立項報批等有關工作。
7.負責全市旅遊業統計工作和分析研究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場開發科
3.組織實施旅遊促銷活動,指導旅遊企業市場開發、宣傳促銷工作。
4.負責旅遊客源市場分析,組織和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和推廣。
5.指導和組織旅行社開展市場促銷、外聯工作。
6.負責旅遊宣傳品製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旅遊質量監管所
2.做好投訴電話的接待、記錄和處理工作,負責受理本市重大的和跨地、市的投訴案件及市直各部門的旅遊企業的投訴案件。
3.負責受理並處理本市各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
4.根據桐鄉市旅遊局委託授權,開展旅遊市場、旅遊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
5.建立健全本市旅遊投訴管理工作的表彰或通報制度,定期向嘉興市和省旅遊質監所提交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旅遊質監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