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水利建設項目資信分考核辦法

《桐廬縣水利建設項目資信分考核辦法》是桐廬縣為進一步加強林業項目管理,明確管理責任,規範管理程式,保 障項目質量和資金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林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桐廬縣實際,特制定的辦法。

考核對象,考核主體,考核方法,結果運用,

考核對象

納入本縣行政區域內水利小額交易範圍的施工、監理、設計單位 考核, 適用本辦法。
由於桐廬區域內水利監理、設計單位較少, 尚未形成市場競爭機 制, 為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規範市場行為, 因此暫不列入資信分考核, 以其不良行為記錄作為招投標參照依據。

考核主體

各水利建設項目監管科室具體負責桐廬縣行政區域內水利施工、 監理、設計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桐廬縣林業水利局水利建設項目資信分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 領導小組), 負責審核及匯總考核結果並納入招投標資信分管理工作。

考核方法

施工單位資信分考核依據《桐廬縣小額工程建設項目評標暫行辦 法》的補充通知中《施工投標人信用記分標準》, 考核實行記分制, 由 “社會貢獻”、“工程質量”、“日常履約評價”、“不良行為和通報”構成。
監理、設計單位在水利建設項目中被桐廬縣政府標後檢查領導小組、縣防範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行業主管部門、招管辦 等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批評的, 暫停其參與桐廬區域內水利建設項目招 投標一個月; 被行政處罰的, 暫停其參與桐廬區域內水利建設項目招 投標六個月。

結果運用

縣林業水利局各單位科室及時將對水利建設項目的檢查情況、行 政處罰結果、通報、告誡等抄送領導小組, 並及時報送《施工單位資 信分記分通知書》(附屬檔案 3)、《限期整改通知書》(附屬檔案 4), 由領導小 組辦公室負責匯總考核扣分情況。考核結果將在桐廬縣人民政府網公 共資源中心網站進行公示, 實行每月 25 日前調整公布,並公示三天, 無異議的下月正式生效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