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林業局

浙江省桐廬縣林業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等林業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廬縣林業局
  • 地址:浙江桐廬
內容概述,工作職責,

內容概述

桐廬縣林業局是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的林業行政職能局,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森林防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條例》、《浙江省林地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木竹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及黨和國家、省市縣政府關於造林育林、林業結構調整、森林資源保護、跡地更新、征占用林地、森林利用、護林防火、山林糾紛調處、動植物檢疫防治等各項方針、政策;負責公益性的林業生態環境建設、花卉苗木種子管理及林業產業的行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職權。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等林業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林業基地及林業工程項目建設;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及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的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三)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森林限額採伐方案,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四)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五)負責全縣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六)組織林業綜合開發,負責農村能源等工作;監管國有林資產;審批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七)負責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培育。
(八)組織林業科技活動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
(九)受縣政府委託管理所屬企事業單位,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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