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玉雕行業協會

桐城市玉雕行業協會(英文全稱:Tong Cheng Jade carving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TcJA)以下簡稱“協會”,是從事玉雕工藝研究、開發、出版、玉雕行業信息諮詢、市場調研、投資出資服務和其它中介服務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結合的地方性行業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城市玉雕行業協會
  • 所屬地區:桐城市
  • 類型:玉雕行業
  • 屬性:協會
宗旨,協會章程,地圖信息,

宗旨

協會的宗旨是通過市場調查、信息交流、諮詢評估、行業自律、智慧財產權保護、資質認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加強本地區和地區間的玉雕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合作、聯繫和交流;加速桐城地區玉雕產業的培育成長,使之逐步走向集約化、規模化、企業化、國際化,開拓國內外玉雕行業橫向交流,發展桐城玉雕產業,在政府和行業組織、玉雕企業、玉雕個體業主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促進玉雕行業健康發展,督促玉雕行業遵守憲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行之有效的振興桐城玉雕行業的舉措,為會員服務。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授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承擔桐城玉雕行業認定職能發其他行業管理職能。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桐城市玉雕行業協會(英文全稱:Tong Cheng Jade carving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TcJA)以下簡稱“協會”,是從事玉雕工藝研究、開發、出版、玉雕行業信息諮詢、市場調研、投資出資服務和其它中介服務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結合的地方性行業組織。
第二條:協會經桐城市民政部註冊、登記.是具有地區性社團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也是唯一的地方性行業組織。
第三條:協會的宗旨是通過市場調查、信息交流、諮詢評估、行業自律、智慧財產權保護、資質認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加強本地區和地區間的玉雕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合作、聯繫和交流;加速桐城地區玉雕產業的培育成長,使之逐步走向集約化、規模化、企業化、國際化,開拓國內外玉雕行業橫向交流,發展桐城玉雕產業,在政府和行業組織、玉雕企業、玉雕個體業主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促進玉雕行業健康發展,督促玉雕行業遵守憲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行之有效的振興桐城玉雕行業的舉措,為會員服務。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授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承擔桐城玉雕行業認定職能發其他行業管理職能。
第四條:協會接受桐城市民政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協會秘書處設立單位為桐城市朝陽玉雕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協會的住所為桐城市經濟開發區經一路朝陽玉雕城B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宣傳貫徹政府部門的政策法規.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本行業願望和要求。開展行業情況調查,提出本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的諮詢建議。
(二)對本行業發展的技術經濟政策,法規的制訂進行研討以及提出建議,並積極宣傳貫徹有關政策法規。
(三)貫徹落實國家給玉雕企業的並項優惠政策和技勝玉雕產業的並項舉措:負責玉雕產品登記認證和玉讎企業資質認證工作:
(四)訂立本行業行規行約,約束行業行為,提高行業自律性.提倡公平競爭,維護行業利益。
(五)協助政府部門組織制定、修改本行業的地方標準和專業標準以及本行業的推薦性標準,並推進標準的貫徹實施。
(六)組織、開展各種中介服務,滿足玉雕企業在投融資、收購兼併、企業改制、法律、財務、人力資源管理等多方面需求;組織、開展玉雕企業無形資產的評怙工作,規範玉雕企業資產評估業務,制定相應的評估體系和評仙標準,保護玉雕企業和玉雕開發人員的智力成果和智慧財產權:
(七)組織本行業優秀玉雕產品的推薦活動,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診斷、諮詢和指導;收集反饋本行業產品質量信息:宣傳.推廣優秀玉雕產品。
(八)開展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並組織科技交流和經驗交流.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
(九)對本行業企業的稅收、產品價格等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提出稅收.產品價格調整意見。
(十)組織本行業全國性展覽(銷)會.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出國展覽會,並組織技術交流。
(十一)組織本行業的技術情報和經濟信息的收集與分析,進行玉雕企業調查、市場調查,統計和預測,交流信息,並組織編寫本行業經濟技術等方面的資料,為政府有關部門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
(十二)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繼續完善和貫徹執行玉雕射識產權保護條例。
(十三)總結交流玉雕企業改革、經營、管理的經驗。表揚優秀企業,開展管理諮詢,推進管理現代化·
(十四)根據行業發展的需要,組織行業人才培訓,人才交流,提高行業隊伍素質。
(十五)開展與國外同行業的交流合作,推動玉雕產品出口,引進外資與技術,促進我國玉雕行業進入國際上雕市場。
(十六)完成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名譽會員。全國各省(市)地方玉雕行業協會,經申請可成為團體會員,對國內外熱心參與本協會工作的玉雕專家和玉雕知名人十,可推薦為名譽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
(一)自願加入本協會:
(_三)玉雕產業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四)在桐城朝陽玉雕城參與玉雕個體業主。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 )經協會理事會審查通過:
(二)由理事會授權組織委員會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會員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一)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二)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遵守協會章程和行約行規:
(一)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維護協會聲譽;
(二)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秘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井交回會員證。若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應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確定協會宗旨、下作方針,制定和修改玉雕行業的行約行規: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推舉產生顧問委員會,聽取和審議顧問委員會工作報告;
(六)負責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年會;
(七)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屆任期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問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_)選舉和罷免顧問蠶員會主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或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安,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
(九)制定本協會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信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問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在工作緊迫的特殊情況下,可召開理事長擴大會議,研究決策日常重要緊迫事宜。理事長擴大會議的範圍為: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以及部分常務理事。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網路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協會的理事氏、副理事長、秘拈K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玉雕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四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安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顧問委員會是本協會的諮詢和智囊機構。由玉雕產業界資深人士、著名專家以及對玉雕產業有較大貢獻和影響、有較高聲望的人士組成。
第二十七條:協會理事長為協會法定法人代表。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訓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_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贊: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協會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協會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 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地方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地方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地方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岡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四十二條:協會終止協定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井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方面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協會終止後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杜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地方有關規定.用於發展
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章程經二00八年月 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地圖信息

地址: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龍騰街道和平東路玉雕文化產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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