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縣畜牧水產局

桂陽縣畜牧水產局成立於1995年,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48人,其中領導職數7個,桂陽縣畜牧水產局是主管全縣畜牧水產行業工作的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正科級事業單位,其機關管理人員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陽縣畜牧水產局
  • 地點:桂陽縣
  • 類型:政府機構
  • 國別:中國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基層管理站,畜牧股,水產股(漁政站),防疫站,飼料獸藥監督管理站,畜禽產品檢疫檢驗站,

機構概況

桂陽縣畜牧水產局成立於1995年,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48人,其中領導職數7個。根據《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桂陽縣畜牧水產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辦發[2002]86號檔案精神,桂陽縣畜牧水產局是主管全縣畜牧水產行業工作的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正科級事業單位,其機關管理人員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
機構設定包括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畜牧股、水產股四個內設機構和動物防疫站、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飼料獸藥監察站、畜禽水產品檢疫站、漁政管理站五個直屬機構。同時,還有負責業務指導管理的鄉鎮動物防疫站39個,屬全額財政撥款編制的鄉鎮動物防疫員117名;鄉鎮畜牧水產站34個,屬差額撥款事業編制的鄉鎮畜牧水產站在職人員103人,退休人員54名。
我縣養殖業總產值從2002年的635.8萬元發展到2010年的14億元,在2010年生豬出欄109.6萬頭,突破百萬頭大關,並且連續7年被評為省養殖業先進單位, 2007—2010年連續四年獲得國家生豬調出大縣稱號,未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未發生一起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多次獲得市養殖業、動物防疫、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等先進單位;該局連續7年榮獲縣“先進單位”和“優秀領導班子”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桂陽縣畜牧水產局主要承擔以下八項職能:(1)負責貫徹執行《動物防疫法》、《漁業法》、《草原法》、《種畜種禽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湖南省漁業條例》等國家和省、市頒布的法律法規。(2)負責研究制訂全縣畜牧水產業的發展規劃和動物疫病預防計畫,並組織實施。(3)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業標準認證、發證、執行工作。(4)負責引進、繁育推廣畜牧水產行業高科技和新產品,發展高產、高效、低耗畜牧水產業。(5)負責全縣畜、禽、魚疫病的免疫、撲疫和畜禽產品檢疫檢驗實施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全縣飼料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6)負責執行種畜禽及畜禽產品防疫檢疫等事業性收費工作。(7)負責對鄉鎮畜牧水產行業及養殖人員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工作。(8)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來文來電、收發統計、檔案起草、人員考勤等日常工作。2、負責全局綜治、檔案、財務會計、資產管理、會議組織安排、來人招待接待、車輛使用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3、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擬定落實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4、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股

1、協助局領導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老齡、計畫生育、戶籍管理等工作。2、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幹部職工教育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等工作。3、負責全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4、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管理站

1、負責全縣鄉鎮動物防疫站、畜牧水產站的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對鄉鎮站的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整頓,並登記造冊,防止資產流失;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對鄉鎮站的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2、負責鄉鎮動物防疫站工作人員的考勤管理。制定好嚴格的考勤制度,採取月考勤與不定期查崗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鄉鎮站工作人員的考勤管理。3、負責鄉鎮畜牧水產站的維穩工作。調查了解畜牧水產站在職職工和退休老職工的思想、生活現狀,協助局領導做好畜牧水產站職工的安撫調解工作,消除不穩定隱患。4、負責辦理好鄉鎮動物防疫人員的調配。5、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畜牧股

1、研究制定全縣畜牧生產規劃和技術措施,負責畜牧技術項目規劃設計審定,組織實施畜牧新技術、新品種推廣,提供畜牧業有關統計數據,指導全縣畜牧業生產;負責良種畜禽的經營管理,核發《種畜禽合格證》。2、負責品改技術推廣工作。主要負責完善肉牛冷配品改和生豬良種補貼項目的實施工作,全面完成《郴州市二00八年度畜禽品改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制定的工作目標任務。3、推進無公害標準化養殖小區(場)建設,組織無公害畜產品產地雙認工作。4、負責能繁母豬補貼和保險工作,協調保險部門做好母豬參保、理賠等工作5、聯繫養殖業發展協會,指導養殖業發展協會開展養殖業技術培訓等各項工作。6、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水產股(漁政站)

1、研究擬定全縣漁業生產布局發展規劃和技術措施,負責水產技術項目論證設計,負責提供水產業有關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水產新技術、新品種引進推廣,核發《養殖生產許可證》、無公害水產產品認證,指導全縣水產品生產。2、負責漁業法律法規宣傳、檢查、監督和實施,負責核發捕撈許可證,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保護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3、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防疫站

1、制定全縣動物疫病預防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畜禽疫病的診斷、監測、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普及推廣防疫滅病新技術,宣傳《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2、依照動物防疫法負責監督監測、飼養、經營、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核發《動物防疫合格證》,負責對全縣動物檢疫、檢驗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工作。3、負責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4、負責防疫物資管理髮放工作。5、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飼料獸藥監督管理站

1、根據《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全縣飼料、獸藥的管理工作,對負責生產經營和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進行監督抽查,負責核發《飼料準銷證》、《獸藥生產許可證》,協調局屬相關業務股室做好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2、組織開展“瘦肉精”檢測監控、飼料獸藥抽檢及打假等。3、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畜禽產品檢疫檢驗站

負責按照國家標準檢疫管理辦法,依法實施屠宰檢疫、檢驗、產地檢疫和交通檢疫,定點屠宰檢疫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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