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縣衛生局

桂陽縣共有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46個,其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426個,營利性醫療機構131個。全縣公立醫療機構在職職工1630人,退休職工483人,其中衛技人員1438人,非衛技人員192人;高級職稱29人,中級職稱348人,初級職稱1061人。

近年來,桂陽縣衛生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堅持科學發展觀,以“為人民健康服務”為中心,堅持以人為本,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搶抓機遇,紮實工作,全縣衛生事業持續、協調發展。農村衛生房屋、設備、人才等“三項”建設得到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深入民心;婦幼保健、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公共衛生工作質量不斷提高,初級衛生保健成果得到鞏固;先後被評為“全國初級衛生保健先進縣、全國消滅脊髓灰質炎先進縣、湖南省消除碘缺乏病危害合格縣、省級婦幼項目合格縣、湖南省抗擊‘非典’先進基層黨組織、湖南省公益形象示範先進單位、湖南省產科建設達標縣、湖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先進縣、郴州市2003?2005年度無償獻血先進縣”等榮譽。多次被評為郴州市衛生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疾病控制、婦幼保健等單項工作多次被市衛生局評為先進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陽縣衛生局
  • 地點:桂陽縣
  • 類別:政府機構
  • 國別: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編制和職數,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衛生技術規範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三)承擔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實施。
(五)組織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組織制訂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制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傳染病和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一)負責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和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的實施。
(十三)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和考試等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縣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活動。
(十六)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股)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全縣衛生工作重要政策;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機關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衛、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來信來訪等工作;組織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有關衛生方面的重大活動及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規劃財務股
負責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規劃全縣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建設和衛生財務管理;負責全縣衛生信息統計、衛生財務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全縣衛生事業經費、專項資金及衛生裝備的管理;負責對直屬單位的規劃、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擬訂衛生財務管理規範,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衛生行業內價格監管;協調國外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組織參與對直屬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和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股)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縣衛生局有關行政許可、省級行政許可縣級初審、行政服務、年審年檢、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對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指導衛生系統落實執法責任制。負責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四)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保健股(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授權發布檢疫傳染病和檢測傳染病疫情;組織實施計畫免疫工作,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開展救災防病工作,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負責擬定全縣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及衛生科普等工作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和指導母嬰保健、社區衛生等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學習培訓,加強專業隊伍建設;推進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參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負責統一指導和協調全縣衛生應急工作; 負責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做好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蔓延擴散;負責協調全縣重大突發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緊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有關重大活動的衛生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全縣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系統,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督促應急預案的落實;組建衛生應急隊伍,指導和組織開展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醫政股(中醫藥管理股、科技教育股)
負責擬訂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分級評審;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設定、醫療服務項目和技術、大型儀器設備的執業準入;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效率、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負責調處醫療糾紛;協助組織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緊急救護;組織開展招生、徵兵體檢等工作;組織實施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的執業資格考試、註冊有關工作;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負責擬訂和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管理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藥人員;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醫現代化;負責中醫藥科教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制定和執行中醫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全縣中醫醫療機構重點中醫專科(病)項目管理;負責中醫藥人員的在職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農村中醫工作。
負責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對公立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貫徹落實基本藥物制度進行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全縣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措施;擬訂全縣基層醫療機構參與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辦法和措施;並督促落實對醫療機構網上交易活動及藥品配送企業配送行為進行監管;負責本地區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跟蹤、指導和日常管理。
負責綜合管理、協調全縣農村衛生工作;協調、組織擬定全縣農村衛生有關政策、規劃並監督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全縣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機構建設和隊伍管理。負責擬定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和相關政策,指導和監督新農合基金運行管理、隊伍建設和培訓,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評估認定及其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擔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擬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基礎研究、重大疾病研究和套用研究的科研攻關項目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適宜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擬訂全縣農村衛技人員在職學歷教育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政工股
負責制定全縣衛生系統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鄉鎮衛生院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編制、幹部任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的考試和評審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國、省、市、縣級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推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衛生援疆援藏、建整扶貧、雙聯及科技特派員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和鄉鎮衛生院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編制和職數

縣衛生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為1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其中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

其他事項

(一)桂陽縣“120”急救指揮中心
為縣衛生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其主要職責:建立以縣120指揮中心為樞紐、縣鄉急救站為網點的覆蓋全縣城鄉、是功能完善、指揮統一、救援快捷的急救網路體系,並與郴州市醫療急救體系相連線;負責急診急救調度指揮、醫療急救資源組織協調與醫療急救體系管理;對“120”急救網路體系成員機構進行調度及技術指導,並負責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指揮中心調度室、救護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政府調度,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治工作。
(二)桂陽縣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中心 張真彬
為縣衛生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財務法律法規,負責全縣鄉鎮衛生院財務集中核算,規範鄉鎮衛生院會計基礎工作,參與制定鄉鎮衛生院財務收支預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審核、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真實、完整、及時反映鄉鎮衛生院財務狀況。
(三)桂陽縣紅十字會辦公室
為縣衛生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副主任1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農村、街道、工廠、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紅十字會組織的發展;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四)桂陽縣農村衛生協會辦公室
為縣衛生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衛生方針、政策、法規;開展農村衛生工作方面的學術交流,培訓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受縣衛生局委託,監督管理村級醫療單位。
(五)桂陽縣無償獻血管理辦公室
為縣衛生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獻血法》,統一規劃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無償獻血工作,並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
(六)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縣畜牧水產局負責養殖業食品安全的監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七)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對國家制定的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實施監督。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八)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的監督管理和職業衛生評價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煤炭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管理,負責職業危害申報,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煤碳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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