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縣物價局

桂陽縣物價局是桂陽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價格和收費工作的工作部門。現有幹部職工45人(含直屬單位),其中在職40人,退休離崗5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陽縣物價局
  • 幹部職工 :45人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 :歐陽育軍
機構概況,領導分工,職能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內設機構有一室一股,即局辦公室、業務股;直屬單位有3個,即縣價格監督檢查局、縣價格認證中心、縣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縣商品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價格)的監管、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價格認證與評估、價格監測、價格調節基金的征管等工作。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貫徹縣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定規則、當裁判、搞服務”的物價工作思路,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中心,充分履行價格職能,在推進價格改革,整頓價格秩序,規範價格行為,加強價格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先後被國家發改委授予“全國規範化物價檢查所”;被省物價局評為“價格綜合工作先進單位”、“價格監測工作先進單位”;連續5年獲全市物價工作目標考核一等獎;多次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單位和文明標兵單位。

領導分工

歐陽育軍 局長 主持物價局全面工作。
王尤夫黨組書記 主持物價局黨務工作。
鄧土生 副局長 分管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金振南 副局長 分管價費審批、價格成本調查、價格協會工作。
彭 海 副局長 分管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工作。
李福英 副局長 分管價格認證、價格監測工作。
廖維新 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江小梅 工會主席 分管局辦公室、工會工作。
雷鋒杏 辦公室主任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地方性價格改革的計畫方案。
(二)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三)依法組織全縣重要商品、公用事業、公益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等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分析預測、監控市場行情和價格、收費動態,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四)研究制定全縣商品價格、經營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組織協調和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中介服務收費。
(五)按照許可權分工,研究制訂通過價格、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參與研究制訂醫療、費改稅等涉及價格、收費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
(六)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全縣商品服務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工作,指導行業價格自律;受理舉報案件的查處,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制度,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工作,指導全縣價格行政複議並按規定受理複議案件。
(七)負責縣際間、價區間、部門間、行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股)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議、文秘、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財務、資產管理、綜治、計生、人事、後勤服務等工作。
業務股(成本調查隊)
負責國家和上級各項價格政策、法規、規章的落實,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日常管理,調定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審核上報,《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審驗和管理,協調處理價格爭議,負責省、市下達的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對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定價目錄的重要商品、服務和收費項目成本進行定調價前的監審和定期監審。
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舉報中心)
制定價格行政執法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價格行政執法;負責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檢查處理,對不正當價格行為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受理、調查、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工作。
價格認證中心(價格監測中心)
負責辦理涉案物價格鑑定;涉案物價格鑑定爭議案的覆核;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中沒收物品的價格鑑定;負責本縣市場價格統計、監測、預警、報告、分析、公布工作,監測和分析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承辦湖南省價格信息征訂發行工作。
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辦公室
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
價格協會
負責價格事務諮詢、價格信息諮詢、價格顧問、價格協調等價格服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