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瑤頭人盤振武

桂瑤頭人盤振武

《桂瑤頭人盤振武》是201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高其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瑤頭人盤振武
  • 作者:高其才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4月1日
  • 頁數:220 頁
  • 開本:32 開
  • ISBN:9787562046172
  • 類型:傳記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後記,序言,

內容簡介

《桂瑤頭人盤振武》中盤振武是一個個性鮮明的瑤族漢子,有其優點和不足,社會對他也有各種各樣的說法和議論。《桂瑤頭人盤振武》的材料主要來源於對盤振武和其他村民的訪問談話、盤振武所寫的各種文書、對盤振武的觀察等。較多地直接引用盤振武的談話和所寫材料,也可能存在客觀性問題。比較遺憾的是,我對其他村民的訪問談話不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對盤振武的詳盡描述。
《桂瑤頭人盤振武》力圖描述真實的盤振武。

圖書目錄

“鄉土法傑”緣起
盤振武印象
盤振武自述
一、古陳鄉情
二、頭人後代
1.坳瑤子民
2.盤振武與費孝通
3.1974年的檢討書
4.豐富情事
5.振武看法
6.頭人之夢
三、熱心公益
1.擔任村幹部
2.樂當護林員
3.積極立新石牌
4.處罰違約行為
5.建設坳瑤博物館
6.籌建黃泥鼓藝術團
7.組織修廟、接待
8.“特別醫生”
9.插標示警
四、解紛助弱
1.申請項目
2.調解糾紛
3.代寫訴狀
4.調查維權
5.想做原告
6.成為被告
7.樂意互助
五、眾人說武
1.振武看己
2.妻子說夫
3.村民識武
附錄:廣西金秀六巷下古陳行
後記

作者簡介

高其才,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谿市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5年7月在重慶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3年8月在武漢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02年5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7月至1997年11月,在武漢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工作;1997年12月至今,在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農業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主要從事法理學、法社會學的教學和研究。著有《法理學》、《中國習慣法論》、《中國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合著)、《司法公正觀念源流》(合著)、《瑤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法律問題研究》(合著)、《中國法律制度概要》(合著)等,主編《法理學》、《法律基礎》等。發表《當代中國法治建設的兩難境地》、《法理學發展值得思考的幾個問題》、《現代立法理念論》等論文60多篇。

後記

我與盤振武的第一次相識是在2006年12月14日,以後我又於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多次到下古陳進行調查。做這些調查時我都住在盤振武家,隨他一起參加各類活動,觀察他的言行舉止,並與他淺談深聊。在一次次的交往中,我對盤振武的認識越來越全面,對他的理解也越來越深入。我認為他是一個非常有個性的人,在當地瑤區有一定的影響力。
在考慮“鄉土法傑”系列的入選對象時,我覺得盤振武是個合適的人選,他非常符合我們的要求。為此,我於2011年8月8日至8月16日專門去盤振武家進行了補充調查。我的想法得到了盤振武的積極支持,這幾天中我多次與他長談,他大力幫助,提供了各種材料。這更增加了我完成這一書稿的信心。
之後由於忙於其他寫作事務,本書的撰寫一直是斷斷續續的,直至今年暑假我才集中時間全力進行這一工作,基本完成了全稿。我主要通過一些片段反映盤振武的主要經歷、他的習慣法觀念、他在維護瑤區秩序中的個人作用,從而展示當今古陳瑤族的社會規範和社會秩序,為了解當代中國社會規範、中國社會特質和中國文化精神提供一些細節性的材料。
在寫作過程中,我更加堅定了在“鄉土法傑”緣起中提及的一些判斷和想法。我認為中國社會正是有了盤振武這樣的既普通又不普通、既平凡又不平凡的人物,我們的生活才具有活力,社會才得以維繫,文化才得以傳承,中國才有希望。我願意為他們樹碑立傳,為習慣規範立照存留,為基層社會謳歌高唱。
在當今近乎禮崩樂壞的中國社會,盤振武們給了我們些許安慰和安全感。“禮失求諸野”,不唯書、不唯上、不唯洋,眼睛向下,向民間學習,尊重我們自己的生活智慧,或許我們才能度過社會的危機時期。
本書的材料主要來源於對盤振武和其他村民的訪問談話、盤振武所寫的各種文書、對盤振武的觀察等。較多地直接引用盤振武的談話和所寫材料,也可能存在客觀性問題。比較遺憾的是,我對其他村民的訪問談話不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對盤振武的詳盡描述。
需要說明的是,書名《桂瑤頭人盤振武》中的“頭人”為泛指,沒有具體針對性,僅僅想表達盤振武的頭人之夢,盤振武的類似歷史上頭人的行為。
盤振武是一個個性鮮明的瑤族漢子,有其優點和不足,社會對他也有各種各樣的說法和議論。我力圖描述真實的盤振武,但是這是我是第一次寫作這一類作品,經驗缺乏,能力有限,恐怕不能傳神地表達出盤振武的人生經歷和所思所想,不能完整地把握鄉村社會的社會規範和秩序維持。理解一個人非常不易,進入他的內心世界更為困難,恰當地表述出來尤需功力。我雖然竭盡所能,然書中仍存在各種缺陷和不足,需要請盤振武和各位讀者批評、指正。
書中所述可能是部分的、片面的,僅僅是我所見、所聽、所思的記載,不一定反映盤振武和古陳瑤區的真實情況和社會全貌;本書的最後定稿也沒有經過盤振武的審閱。因此,書中的判斷、表述完全是我個人認識的表達,存在的錯誤由我承擔責任。除盤振武及其家人外,書中的大多數人名為化名,特此說明。
文中的照片除註明者外均由我拍攝。
感謝盤振武及其全家的配合和幫助,感謝許多古陳村民和其他人士的支持。
高其才
2012年8月28日於京西505室
2012年11月15日重校、修改

序言

“鄉土法傑”緣起
這套“鄉土法傑”系列的編撰是在不經意間開始的。2011年7月8日上午,我在法律出版社朱寧君的辦公室向朱君、董飛介紹我主編的《當代中國婚姻家庭習慣法》時,向她們推薦了該集中由何心主要根據訪問她爺爺何培金而寫成的文章。當時我脫口而出有時間應該跟何培金好好待一個月,全面了解他,這是一位有故事的長者,這是一位值得寫的人。朱君聽後馬上說:“以後你去時,也帶我們一起去,權當旅遊。”她說她老家在湖南,但現在極少回去,對湖南她還是有感情的,也極想有更多了解。我非常高興,即滿口答應。雖然八月時由於時間安排問題,她們未能成行,但這次聊天直接促成了本系列編撰的發動。
回學校後,我的腦中一直浮現這一偶然起意。我越考慮越覺得可以努力弄一“鄉土法傑”之類的系列,十來萬字一本,一人出一本。這些民間的鄉規村法熟習者、糾紛解決者,在十里八村富有地位,極有權威,對地方習慣法了解頗多,於鄉村秩序極有價值。我的書架上有外國的著名法官如卡多佐等的傳記,有中國優秀法官如宋魚水的介紹集子,有中國著名律師如張思之的自傳體文集,但是沒有民間社會秩序維持人的傳記,也缺乏鄉村解紛者的自傳,這不能不說是個遺憾。由此我萌發了進行這一工作的想法,並越考慮越有信心。
2011年7月12日下午,法律碩士生王凱來找我在他的開題報告上籤字時,提到了他的外公王玉龍,我很感興趣。我簡單了解了一下後覺得這也是個“鄉土法傑”的合適人選。同時,我又想到廣西金秀下古陳的盤振武,於是“鄉土法傑”首輯的三本基本確定。當時我也初步考慮了四川等地的其他幾個人選,但因為工作量等因素暫未列入。2011年7月16日我專門去湖南臨湘何家沖訪問了何培金,7月22日在王凱陪同下專程去浙江東陽嶺腰村訪問了王玉龍,8月6日在何心的陪同下又訪問了何培金,8月8日去廣西金秀下古陳訪問了盤振武。我與何、王兩位老人進行了初次接觸,進行了初步訪問,了解了有關情況;與盤進行了進一步的交談,蒐集了不少相關材料。這三位被調查人都非常支持這一工作,並給予了大力的配合。此後,這三本書的訪談、撰著工作正式開始。我逐漸梳理出撰寫該系列書目的基本宗旨和寫作要求;與合作者進行了基本分工,王凱按照要求進一步訪問王玉龍、何心按照提綱進一步訪問何培金,他們繼續進行田野訪談和資料蒐集,逐漸形成了各集雛形。之後,我分別與王凱、何心就進一步調查、修改進行了多次討論,就初稿提出了我的意見。2012年暑假,我集中時間進行了盤振武集的寫作工作,基本完成了初稿。
關於本系列的名稱,我當初擬定為“鄉土法人”,但是“法人”兩字容易引起誤解,可能使人聯想到民事方面的企業等;雖然我是頗傾心這一名稱的。用“鄉土法律人”也不妥,因為他們非國家法律工作者。我還想到“鄉土法老”,但似乎太過老氣橫秋;也考慮過“鄉土法者”,又感覺有點文縐縐,不合本意。後來定為“鄉土法傑”,這比較能夠表達本系列的基本追求。我認為中國社會至今仍為鄉土社會,不僅在農村地區,即使城市也在社會結構、社會規範方面體現著明顯的鄉土特質。本系列是為民間的傑出人士而歌,因為他們在基層社會有著不可輕視的秩序維持作用和規範傳承價值。
我希望“鄉土法傑”系列能為鄉土法人立傳,為群體規範樹碑,為民間社會存檔,為基層秩序寫照。在我看來,中國社會美在鄉野,根在基層,力在草民。鄉村社會有著自身固有的社會規範,其秩序維持依賴於有公心、有能力的傑出人士。這些人數量不多,作用卻巨大,在社會秩序的維繫、鄉土社會的接續、中華文化的傳承中擔當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們應當肯定他們的存在,重視他們的價值,弘揚他們的精神。中國社會的特質決定了中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進程仍然需要他們的積極參與,中國正進行的現代法治建設並不能否定鄉土法人的未來存在,同時,全球化時代同樣需要本土人才,職業化的專業人士絕不可能取代鄉土法人的地位。在當今中國社會,我更相信“禮失求諸野”的必然性、正確性。失去本根、遠離本根的社會是可怕的、缺乏活力和持續力的。
所以,我選擇把生活在中國社會底層的在世鄉土精英列為本系列傳記的主人。他們現在或生活在農村,或生活在城鎮,正直、熱心、善良、能幹、自信是他們的共同特點。他們非常熟悉鄉土規範,廣泛參與民間活動,熱心調解社會糾紛。他們是鄉村社會規範的創製者、總結者、傳承者,也是草根立法者、民眾法學家。他們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能力突出、影響深遠、口碑良好;他們有著獨特個性、富有擔當、充滿活力;他們給人以溫暖,給社區帶來溫情,讓弱者有安全感。他們是平凡人,自然也有自身的缺點和不足。這些有血有肉的鄉土法人深受固有規範的影響,身上流淌著華夏兒女的血液,他們的所思所為維繫著中華文明的根脈。本系列力求表達民間社區法人的獨特人生、民間智慧者的法事生活、特定社區的秩序維持、中國普通人的文化情懷。
我希望“鄉土法傑”系列為關於“這裡”的法學作品。人物的確定,環境空間的選擇,地域的生活場景的展現,乃至人文風俗和文化景觀的呈現,甚至是在方言的使用上,我們都在表達這樣一種態度:這是關於我們“這裡”、關於“中國”的作品。“這裡”有著濃郁的煙火味,它可能是雜亂的、粗俗的,但是這是真實的生活,反映著我們中國人的七情六慾,表達著普通人人生中的喜怒哀樂。我們記載“這裡”,我們表達“這裡”,我們歌頌“這裡”,我們為“這裡”而自豪。中國的法學工作者有責任、有義務為“這裡”的法者做些事情,讓更多的人真正了解我們“這裡”中國的規範和秩序。 我追求“鄉土法傑”系列的“在這裡”。“在這裡”強調“在地性”、“在中國”。霍米·巴巴曾將“在地性”歸於“價值的區域性、美感的獨特性、觀眾或原住民的自發性、激情的原發的力量”,我以為法學作品的“在地性”是一種對在作品中簡單地嵌入地方規範元素和中國秩序符號否定之否定式的超越,又是“原型”於“在地操演”與“跨地流動”的平衡中獲得的一種豐滿,是價值觀念、行為模式、思維方式在具體中國秩序語境中的景觀化和意象化。我們需要思考的是中國的規範、中國的秩序、中國人的幸福。我希望“鄉土法傑”系列是接地氣的作品,傳達的是原汁原味的地方情狀。
“鄉土法傑”系列每本在十萬字左右,以平實的文字、通俗的辭彙、富有個性的表達反映鄉土法人的人生經歷、法事經歷。撰著突出真實、細節、個案,體例方面各輯有所側重。我傾向選擇由與傳主相熟者作為作者,在既有個人認識基礎上通過進一步的訪問,加深了解和理解,儘可能地走入他們的內心,體會他們的歡樂悲傷,從而全面反映鄉土法人的主要活動,描述鄉土規範的運行場景,思考中華本土法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源流發展。
“鄉土法傑”系列首輯定為三集,以後會選擇合適人選不斷推出其他各集。本系列的編撰是開放性的,我們將不時選擇、確定全國各地區、各民族、各類型的代表性鄉土法人,陸續進行訪問和調查,不斷充實和擴大本系列的規模。
感謝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的丁春暉君,他對學術的熱心令我感動,他的敏銳的判斷力令我欽佩。他對本系列的肯定令我有遇到知音之感。“鄉土法傑”系列的順利出版有賴於春暉君的大力支持。感謝他的認真勞動。
高其才
2012年2月9日於京西清華園
2012年8月29日修改於505室
2012年8月29日改定於樛然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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