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疊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桂林市疊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桂林市疊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桂林市疊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疊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疊彩區中山北路147號疊彩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4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區促進就業,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負責全區社會保險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桂林市的關於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完善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本區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集體契約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協調勞動者維權;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行政執法。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本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執行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流動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工作;指導企業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農民工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強化農民工就業創業和農民工服務保障。
(十二)擬訂並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信息共享,強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基層平台信息化建設,最佳化服務改革,簡化服務流程,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領導分工

秦  亮
局 長
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
  馬忠明    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績效、保密、宣傳工作,分管就業服務中心、勞動監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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