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市農牧局

指導農牧區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扶持農牧區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畜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爾木市農牧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政府組織
  • 地址:格爾木市
職責簡介,下設機構,人員組成,

職責簡介

(一)貫徹執行農業、畜牧業方針、政策,擬定全市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
(二)承擔完善農牧區經營管理體制的職責,提出深化農牧區經濟改革和穩定完善農牧區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牧區土地(草場)承包、耕地(草場)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和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
(三)指導主要農畜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畜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四)促進農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擬訂促進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牧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職責。依法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和協調種子農藥獸藥、種畜(禽)等農牧業投入品質量的登記、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牧業動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協調組織重大疫情的控制和撲滅。負責執業獸醫、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七)承擔農牧業防災減災的職責。監測、發布農牧業災情,組織協調種子、化肥、飼草料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八)管理農牧業和農牧區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牧區經濟運行,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農牧業和農牧區經濟信息,負責農牧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牧業信息服務工作。
(九)擬訂農牧業科研、農牧業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牧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牧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牧)戰略,組織實施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牧業、農牧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牧業教育培訓和農牧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配合就業部門開展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牧業、農牧區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一)組織農牧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牧)灘涂與濕地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並負責漁政監督管理。
(十二)擬訂並實施農牧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牧區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牧業、農牧區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牧業污染源治理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鄉鎮企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牧機械行業管理。
(十四)承擔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局機關內設職能科室3個:辦公室、農牧科、發展規劃科。下屬事業單位9個,分別是市畜牧獸醫工作站、市動植物檢疫站、市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市農牧機械管理站、市草原工作站、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蔬菜開發辦公室、市農牧信息服務站、市農牧經營管理站。下屬農業企業單位1個,市高科技示範園。

人員組成

市農牧局機關共有11名職員,其中副縣級領導1名,科級領導2名,副科級領導3名,工勤人員3名。全農牧系統共有人員154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42人,具有高級職稱人員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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