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市交通運輸局

格爾木市交通運輸局是格爾木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公路、水路交通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二)負責對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組織實施全市公路等交通設施的建設工作;對全市公車和出租汽車實施行業管理。
(三)維護公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交通服務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
(四)組織全市公路、水路及設施的建設、管理、養護、質量監督、竣工驗收以及運政管理、路政管理;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條例》,擬定本市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制定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負責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保障戰時和特殊情況下國防交通暢通。
(六)指導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交通科技的推廣套用;指導全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做好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七)負責地方道路養護、路政、運政、水路運政的管理;
(八)負責水路運輸服務企業、運輸服務許可證的審批和籌建水路運輸企業、運輸許可證的審批。
(九)承擔地方鐵路、民航的規劃、建設、管理、運營、協調職責。
(十)聯繫協調郵政相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辦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辦交通黨務工作。
(二)規劃建設和交通運輸管理科。
擬定公路、橋樑、隧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規劃並負責實施;承辦公路基本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的監管和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承辦高速公路及重要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承辦公路及其設施的維護和路政管理工作及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承辦地方公路建設管理和路政養護工作;承辦公路施工建設安全管理工作;承辦破壞損害公路基礎設施案件的查處工作。
組織研究格爾木市地方鐵路、民航發展戰略,制定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蒐集整理鐵路民航建設相關資料;配合勘察設計等部門做好新建鐵路民航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籌措地方鐵路、民航建設資金,推動地方鐵路、民航項目實施。擬定客貨運輸站場、水運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規劃並負責實施;承辦交通運輸領域物流運輸市場的培育、網路布局、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公路、城鄉道路、水路運輸的市場監管和安全生產工作;承辦城市公交、出租汽車行業的管理工作;承辦交通戰備和交通應急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有關統計、預測、分析工作;負責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和重大突出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物資、軍用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運輸線路、運營車輛、樞紐、運輸戰場的管理工作;指導車輛維修、運營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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