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諾賽特(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1.骨髓移植時促進中性粒細胞數的增加。2.預防抗腫瘤化療藥物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持續期間 :實體瘤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4.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5.先天性及原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6.免疫抑制治療(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 漢語拼音:Zhu She Yong Chong Zu Ren Li Xi Bao Ji Luo Ci Ji Yin Zi
- 藥品類型:工傷醫保乙類雙跨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性狀
本藥為含有174個胺基酸的糖蛋白(分子量約20,000道爾頓),此糖蛋白由來源於人口腔底細胞mRNA的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cDNA導入中華倉鼠卵巢細胞後產生。
本藥除活性成分外尚含有下列添加物 :L-精氨酸10 mg,L-苯丙氨酸10 mg, L-蛋氨酸1 mg,單十二酸聚氧乙烯山梨聚糖0.1 mg,D-甘露醇25 mg。
本藥為白色粉末或塊狀,裝於無色透明小瓶中(凍乾粉針劑)。pH值為6.0-7.5。
本藥附帶溶解液,每安瓿中裝有注射用水(日本藥局方)1 mL。用附帶溶解液溶解後的滲透壓約為1-2(對生理鹽水的比)。
本藥除活性成分外尚含有下列添加物 :L-精氨酸10 mg,L-苯丙氨酸10 mg, L-蛋氨酸1 mg,單十二酸聚氧乙烯山梨聚糖0.1 mg,D-甘露醇25 mg。
本藥為白色粉末或塊狀,裝於無色透明小瓶中(凍乾粉針劑)。pH值為6.0-7.5。
本藥附帶溶解液,每安瓿中裝有注射用水(日本藥局方)1 mL。用附帶溶解液溶解後的滲透壓約為1-2(對生理鹽水的比)。
適應症
1.骨髓移植時促進中性粒細胞數的增加。
2.預防抗腫瘤化療藥物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持續期間 :實體瘤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4.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5.先天性及原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6.免疫抑制治療(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2.預防抗腫瘤化療藥物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持續期間 :實體瘤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4.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5.先天性及原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6.免疫抑制治療(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規格
50ug/支
100ug/支
250ug/支
100ug/支
250ug/支
用法用量
1.骨髓移植時促進中性粒細胞數的增加
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在骨髓移植後次日至第5天后開始。靜脈點滴,5 ug /kg,每日1次。
2.預防抗腫瘤化療藥物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持續期間
實體瘤(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在抗腫瘤化療藥物給藥結束後次日開始。皮下注射2 ug/kg,每日1次。由於潛血等原因導致皮下注射困難時,可靜脈注射(含靜脈點滴)5 g/kg,每日1次。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在抗腫瘤化療藥物給藥結束後次日開始。靜脈注射(含靜脈點滴)5 ug/kg,每日1次。如沒有潛血等問題,可皮下注射,2 ug /kg,每日1次。
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靜脈注射,5 ug /kg,每日1次。
4.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 :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靜脈注射,5 ug /kg,每日1次。小兒患者 : 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皮下或靜脈注射,5 ug /kg,每日1次。
5.先天性及原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靜脈或皮下注射,2 ug /kg,每日1次。
6.免疫抑制治療(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500/mm3(白細胞數3,000/mm3)時開始。皮下注射,2 ug /kg,每日1次。參見下表。
此外,無論何種情況均可視年齡、症狀適當增減藥量。
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在骨髓移植後次日至第5天后開始。靜脈點滴,5 ug /kg,每日1次。
2.預防抗腫瘤化療藥物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持續期間
實體瘤(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在抗腫瘤化療藥物給藥結束後次日開始。皮下注射2 ug/kg,每日1次。由於潛血等原因導致皮下注射困難時,可靜脈注射(含靜脈點滴)5 g/kg,每日1次。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在抗腫瘤化療藥物給藥結束後次日開始。靜脈注射(含靜脈點滴)5 ug/kg,每日1次。如沒有潛血等問題,可皮下注射,2 ug /kg,每日1次。
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靜脈注射,5 ug /kg,每日1次。
4.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 :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靜脈注射,5 ug /kg,每日1次。小兒患者 : 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皮下或靜脈注射,5 ug /kg,每日1次。
5.先天性及原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000/mm3時開始。靜脈或皮下注射,2 ug /kg,每日1次。
6.免疫抑制治療(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成年患者及小兒患者 :通常,從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500/mm3(白細胞數3,000/mm3)時開始。皮下注射,2 ug /kg,每日1次。參見下表。
此外,無論何種情況均可視年齡、症狀適當增減藥量。
不良反應
2001年12月在原產國取得部分變更批准時,使用本產品總例數1,776例中有170例(9.6%)322次出現副作用。主要為發熱40例(2.3%)、背部痛24例(1.4%)、頭痛21例(1.2%)、骨痛18例(1.0%)、幼稚細胞增加(急性髓性白血病患者)17例(1.0%)、發疹10例(0.6%)、肝功能異常7例(0.4%)、血小板減少7例(0.4%)、倦怠感7例(0.4%)、胸痛6例(0.4%)等。主要的臨床檢查值異常變動有:LDH上升5.6%(96/1,729)、AL-P上升5.4%(91/1,696)、ALT(GPT)上升2.2%(39/1,742)、AST(GOT)上升1.4%(24/1,742)等。
嚴重副作用 :
休克(發生率不詳) :因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故需嚴密觀察,一旦發現異常,應終止給藥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
間質性肺炎(發生率不詳) :因有誘發或惡化間質性肺炎的可能,故須嚴密觀察,當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及胸部X線檢查異常等情況時,應終止給藥並採取給予腎上腺皮質激素等適當的處理措施。
幼稚細胞增加(發生率不詳) :對急性髓性白血病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患者,因會促使幼稚細胞增加,故需嚴密觀察,一旦發現幼稚細胞增加,應終止給藥。
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徵(發生率不詳) :因出現過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徵,故應嚴密觀察。當出現急速的進展性呼吸困難、低氧血症、胸部X線透視出現雙肺瀰漫性浸潤陰影等異常情況時,應終止給予本製劑,並採取妥當的呼吸管理等處理措施。
其他副作用
皮膚 :發生率不詳 :中性粒細胞浸潤(疼痛性紅斑、伴有發熱的皮膚症狀 - Sweet綜合徵等) ;發生率0.1-5% :皮疹、發疹、瘙癢感、蕁麻疹。
肝臟(發生率0.1-5%) :ALT(GPT)上升、AST(GOT)上升、肝功能異常。
消化系統(發生率0.1-5%) :噁心、嘔吐感、嘔吐、食欲不振、腹瀉、腹痛。
肌肉、骨骼系統(發生率0.1-5%) :骨痛、腰痛、腰背部痛、胸部痛。
呼吸系統(發生率不詳) :肺水腫、呼吸困難、低氧血症、胸水。
血液(發生率0.1-5%) :血小板減少。
其他 :(發生率不詳) :CRP上升、尿酸上升、心悸、浮腫 ;發生率5%以上 :LDH上升、AL-P上升 ;發生率0.1-5% :發熱、頭痛、倦怠感。
嚴重副作用 :
休克(發生率不詳) :因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故需嚴密觀察,一旦發現異常,應終止給藥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
間質性肺炎(發生率不詳) :因有誘發或惡化間質性肺炎的可能,故須嚴密觀察,當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及胸部X線檢查異常等情況時,應終止給藥並採取給予腎上腺皮質激素等適當的處理措施。
幼稚細胞增加(發生率不詳) :對急性髓性白血病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患者,因會促使幼稚細胞增加,故需嚴密觀察,一旦發現幼稚細胞增加,應終止給藥。
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徵(發生率不詳) :因出現過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徵,故應嚴密觀察。當出現急速的進展性呼吸困難、低氧血症、胸部X線透視出現雙肺瀰漫性浸潤陰影等異常情況時,應終止給予本製劑,並採取妥當的呼吸管理等處理措施。
其他副作用
皮膚 :發生率不詳 :中性粒細胞浸潤(疼痛性紅斑、伴有發熱的皮膚症狀 - Sweet綜合徵等) ;發生率0.1-5% :皮疹、發疹、瘙癢感、蕁麻疹。
肝臟(發生率0.1-5%) :ALT(GPT)上升、AST(GOT)上升、肝功能異常。
消化系統(發生率0.1-5%) :噁心、嘔吐感、嘔吐、食欲不振、腹瀉、腹痛。
肌肉、骨骼系統(發生率0.1-5%) :骨痛、腰痛、腰背部痛、胸部痛。
呼吸系統(發生率不詳) :肺水腫、呼吸困難、低氧血症、胸水。
血液(發生率0.1-5%) :血小板減少。
其他 :(發生率不詳) :CRP上升、尿酸上升、心悸、浮腫 ;發生率5%以上 :LDH上升、AL-P上升 ;發生率0.1-5% :發熱、頭痛、倦怠感。
禁忌
1.對本製劑或其他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製劑有過敏反應的患者 。
2.對骨髓中幼稚細胞沒有充分減少的髓性白血病患者及在外周血中確認到有幼稚細胞的髓性白血病患者,有可能增加幼稚細胞 。
3.嚴重肝、腎、心、肺功能障礙者禁用。
2.對骨髓中幼稚細胞沒有充分減少的髓性白血病患者及在外周血中確認到有幼稚細胞的髓性白血病患者,有可能增加幼稚細胞 。
3.嚴重肝、腎、心、肺功能障礙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慎重給藥
(1)有藥物過敏史者
(2)過敏體質的患者慎用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項
1)本製劑的使用對象限於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
2)使用本製劑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充分注意避免使中性粒細胞數(白細胞數)增加到必要值以上。當發現中性粒細胞數(白細胞數)增加到必要值以上時,需採取減少用量或暫時停藥等措施。
3)因有引起過敏反應的可能,故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終止給藥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此外,為預防過敏反應的發生,在使用本製劑前,應對患者進行充分的問診,並望事先做皮試。
4)本品給藥後可能會引起骨痛、腰痛等,此時可給予非麻醉性鎮痛劑等適當處理。
5)對於由於腫瘤化療所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病人,應該避免在化療的前24和後24小時期間使用本產品。
6)對於骨髓異常增生綜合症伴隨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病人的注意事項 :由於與可能形成髓性白血病細胞的幼稚細胞相關,因此建議在對骨髓異常增生綜合症患者使用本產品之前進行細胞樣品的體外實驗,以便確認本產品不會增加幼稚細胞集落數。
7)免疫抑制療法(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注意事項 :對於免疫抑制療法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比如腎臟移植病人),應該謹慎使用本產品,使用劑量應該調整到維持中性粒細胞數≥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2,500/mm3 (WBC ≥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000/mm3)。
8)長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有報導可見脾臟增大。
9)本品僅供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3.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1)配製方法
1)使用本製劑時,將本製劑溶解於每瓶製劑 所附帶的溶解液(lml注射用水)後使用。
2)靜脈點滴時,與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 鹽水等混合使用
(2)配製時
1)本製劑不得和其他藥劑混合注射。
2)使用後瓶中殘留的藥劑應予廢棄。
3)本製劑附帶的溶解液裝於點狀切開式安 瓿中,使用時.應先用酒精綿等擦拭開口處。
(3)給藥速度
靜脈給藥時,應儘量減慢給藥速度。
4.用法用量上的注意事項
癌症化療誘導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給藥後,當中性粒細胞數經過最低值之後,中性粒細胞數達到5,000/mm3時,應終止給藥。然而,當中性粒細胞數恢復到2,000/mm3以上並缺乏感染性的指征時,基於藥品性能為患者使用本藥品確保其安全性,應考慮減少劑量或終止給藥。
5.終止給藥時期的注意事項
(1)骨髓移植時促進中性粒細胞數的增加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終止給藥。中性粒細胞作為給藥開始時期及終止給藥時期的判斷指標,在緊急情況等無法確認時,可按白細胞數的半數推算中性粒細胞數。
(2)預防抗腫瘤化療藥物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持續期間 :當中性粒細胞數經過最低值之後,中性粒細胞增加到5,000/mm3時終止給藥。中性粒細胞作為給藥開始時期及終止給藥時期的判斷指標,在緊急情況等無法確認時,可按白細胞數的半數推算中性粒細胞數。
(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4)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5)先天性及原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6)免疫抑制治療(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此外,無論何種情況,均可視年齡,症狀適當增減藥量。
6.其他注意事項
(1)有報導,再生障礙性貧血及先天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製劑後,轉化成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或急性髓性白血病。
(2)有報導,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及先天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製劑後,出現染色體異常。
(3)有報導,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在體外和體內都可以加速幾種人膀胱癌細胞系和人骨肉瘤細胞系的增殖。
(1)有藥物過敏史者
(2)過敏體質的患者慎用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項
1)本製劑的使用對象限於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
2)使用本製劑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充分注意避免使中性粒細胞數(白細胞數)增加到必要值以上。當發現中性粒細胞數(白細胞數)增加到必要值以上時,需採取減少用量或暫時停藥等措施。
3)因有引起過敏反應的可能,故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終止給藥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此外,為預防過敏反應的發生,在使用本製劑前,應對患者進行充分的問診,並望事先做皮試。
4)本品給藥後可能會引起骨痛、腰痛等,此時可給予非麻醉性鎮痛劑等適當處理。
5)對於由於腫瘤化療所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病人,應該避免在化療的前24和後24小時期間使用本產品。
6)對於骨髓異常增生綜合症伴隨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病人的注意事項 :由於與可能形成髓性白血病細胞的幼稚細胞相關,因此建議在對骨髓異常增生綜合症患者使用本產品之前進行細胞樣品的體外實驗,以便確認本產品不會增加幼稚細胞集落數。
7)免疫抑制療法(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注意事項 :對於免疫抑制療法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比如腎臟移植病人),應該謹慎使用本產品,使用劑量應該調整到維持中性粒細胞數≥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2,500/mm3 (WBC ≥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000/mm3)。
8)長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有報導可見脾臟增大。
9)本品僅供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3.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1)配製方法
1)使用本製劑時,將本製劑溶解於每瓶製劑 所附帶的溶解液(lml注射用水)後使用。
2)靜脈點滴時,與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 鹽水等混合使用
(2)配製時
1)本製劑不得和其他藥劑混合注射。
2)使用後瓶中殘留的藥劑應予廢棄。
3)本製劑附帶的溶解液裝於點狀切開式安 瓿中,使用時.應先用酒精綿等擦拭開口處。
(3)給藥速度
靜脈給藥時,應儘量減慢給藥速度。
4.用法用量上的注意事項
癌症化療誘導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給藥後,當中性粒細胞數經過最低值之後,中性粒細胞數達到5,000/mm3時,應終止給藥。然而,當中性粒細胞數恢復到2,000/mm3以上並缺乏感染性的指征時,基於藥品性能為患者使用本藥品確保其安全性,應考慮減少劑量或終止給藥。
5.終止給藥時期的注意事項
(1)骨髓移植時促進中性粒細胞數的增加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終止給藥。中性粒細胞作為給藥開始時期及終止給藥時期的判斷指標,在緊急情況等無法確認時,可按白細胞數的半數推算中性粒細胞數。
(2)預防抗腫瘤化療藥物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持續期間 :當中性粒細胞數經過最低值之後,中性粒細胞增加到5,000/mm3時終止給藥。中性粒細胞作為給藥開始時期及終止給藥時期的判斷指標,在緊急情況等無法確認時,可按白細胞數的半數推算中性粒細胞數。
(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4)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5)先天性及原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6)免疫抑制治療(腎移植)繼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當中性粒細胞數增加到5,000/mm3以上時,在繼續觀察症狀的同時,減少給藥量或終止給藥。
此外,無論何種情況,均可視年齡,症狀適當增減藥量。
6.其他注意事項
(1)有報導,再生障礙性貧血及先天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製劑後,轉化成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或急性髓性白血病。
(2)有報導,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及先天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製劑後,出現染色體異常。
(3)有報導,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在體外和體內都可以加速幾種人膀胱癌細胞系和人骨肉瘤細胞系的增殖。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因對妊娠期的患者使用本製劑的安全性尚未得到確認,故不希望對孕婦或有可能已懷孕的婦女使用本製劑。
兒童用藥
1.因本製劑對早產兒、新生兒及嬰兒的安全性尚未得到確認,故希望不要對此類患者使用本製劑(使用經驗較少)。
2.對小兒患者給藥時,須嚴密觀察,慎重給藥。
2.對小兒患者給藥時,須嚴密觀察,慎重給藥。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一般生理機能降低者較多,故在使用本製劑時,應增加中性粒細胞數(白細胞數)的測定次數,為避免增加過多(以中性粒細胞數超過5,000/mm3為準),可根據需要適當地調整給藥持續時間,慎重給藥。
藥物相互作用
本製劑不得和其他藥劑混合注射。
藥物過量
當使用本品超過安全劑量時,會出現尿隱血,尿蛋白陽性,血清鹼性磷酸酶活性明顯堤高。但在5周恢復期後各頂指均可恢復正常。當注射本品劑量嚴重超過安全劑量時,會出現食慾減退,體重偏低,活動減弱等現象。出現尿隱血,尿蛋白陽性 ;肝臟出現明顯病變。這些變化可在恢復期後消除和減輕。
藥理毒理
1.藥理作用
(1)本產品動員和增加正常或使用抗癌藥物的小鼠外周血的造血乾祖細胞。
(2)本產品在許多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動物模型中(比如腫瘤化療誘導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小鼠和骨髓移植小鼠等)可以觀察到中性粒細胞數的恢復加速。
(3)在腫瘤化療誘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小鼠模型中,降低的抗感染能力可以恢復到正常水平,同時可以觀察到抗生素療效的增加。
(4)在急性髓性白血病小鼠中,來格司亭能改善因腫瘤化療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同時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周期。
(5)在體外套用人外周血單個核細胞進行的混合淋巴細胞反應實驗表明,來格司亭的作用並不干擾器官移植中使用的免疫抑制藥物的作用。在體內的移植物抗宿主反應的實驗中也不會干擾上述藥物的作用。
2.作用原理
(1)本製劑為一種結構與來源於人的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基本無差異的糖蛋白造血因子9.10),作用於骨髓中的粒細胞系祖細胞,促進其向中性粒細胞分化和增殖。
(2)在有本製劑存在的條件下,用小鼠骨髓細胞培養,測定集落形成的結果表明,本製劑作用於粒細胞/巨嗜細胞系集落形成單位(CFU-GM),但對紅細胞(BFU-E、CFU-E)及巨核細胞系(CFU-Meg)的集落形成無促進作用(in vitro)12)。
(1)本產品動員和增加正常或使用抗癌藥物的小鼠外周血的造血乾祖細胞。
(2)本產品在許多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動物模型中(比如腫瘤化療誘導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小鼠和骨髓移植小鼠等)可以觀察到中性粒細胞數的恢復加速。
(3)在腫瘤化療誘發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小鼠模型中,降低的抗感染能力可以恢復到正常水平,同時可以觀察到抗生素療效的增加。
(4)在急性髓性白血病小鼠中,來格司亭能改善因腫瘤化療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同時縮短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周期。
(5)在體外套用人外周血單個核細胞進行的混合淋巴細胞反應實驗表明,來格司亭的作用並不干擾器官移植中使用的免疫抑制藥物的作用。在體內的移植物抗宿主反應的實驗中也不會干擾上述藥物的作用。
2.作用原理
(1)本製劑為一種結構與來源於人的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基本無差異的糖蛋白造血因子9.10),作用於骨髓中的粒細胞系祖細胞,促進其向中性粒細胞分化和增殖。
(2)在有本製劑存在的條件下,用小鼠骨髓細胞培養,測定集落形成的結果表明,本製劑作用於粒細胞/巨嗜細胞系集落形成單位(CFU-GM),但對紅細胞(BFU-E、CFU-E)及巨核細胞系(CFU-Meg)的集落形成無促進作用(in vitro)12)。
藥代動力學
1.血清濃度13)
(1)單次給藥 :測定健康男子單次靜脈(1、10、20、40 ug /人)及皮下注射(10、20、 40 ug /人)給藥後的血清濃度表明,皮下注射時,在給藥後4-6小時呈上升,之後呈現緩慢的減少。靜脈給藥時,給藥後迅速消失,4-8小時後低於經皮下給藥同一用量組的值,在給藥24小時後則幾乎檢測不出。
各指標如下所示
*2 :AUC0-96 h
(2)連續給藥 :將本製劑以20 ug /人連續5天靜脈或皮下對健康成人男子各4例給藥時,無論哪種給藥方式,血清濃度在第1天和第5天幾乎呈現相同的消失類型。未觀察到表明有蓄積性的結果。
2.尿中排泄
對健康男子進行單次靜脈(1、10、20、40 ug /人)及皮下注射(10、20、40 ug /人)給藥,或兩種方式(20 ug /人)連續給藥時,無論哪種用法、用量,其尿中濃度均在檢出界限以下。
(1)單次給藥 :測定健康男子單次靜脈(1、10、20、40 ug /人)及皮下注射(10、20、 40 ug /人)給藥後的血清濃度表明,皮下注射時,在給藥後4-6小時呈上升,之後呈現緩慢的減少。靜脈給藥時,給藥後迅速消失,4-8小時後低於經皮下給藥同一用量組的值,在給藥24小時後則幾乎檢測不出。
各指標如下所示
*2 :AUC0-96 h
(2)連續給藥 :將本製劑以20 ug /人連續5天靜脈或皮下對健康成人男子各4例給藥時,無論哪種給藥方式,血清濃度在第1天和第5天幾乎呈現相同的消失類型。未觀察到表明有蓄積性的結果。
2.尿中排泄
對健康男子進行單次靜脈(1、10、20、40 ug /人)及皮下注射(10、20、40 ug /人)給藥,或兩種方式(20 ug /人)連續給藥時,無論哪種用法、用量,其尿中濃度均在檢出界限以下。
貯藏
室溫(不高於25℃)貯存。
包裝
50ug注射劑:10支/盒
lOOug注射劑:10支/盒
250ug注射劑:10支/盒
lOOug注射劑:10支/盒
250ug注射劑:10支/盒
有效期
36個月(註明於外包裝盒及標籤上)
批准文號
進口藥品註冊證號:
50ug : S20030080
100ug : S20030081
250ug : S20030082
50ug : S20030080
100ug : S20030081
250ug : S20030082
生產企業
日本中外製藥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