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後敕,就是制敕的簡單彙編,出現於唐開元年間。唐前期的立法活動,始終是以律、令、格、式為主要內容。在司法實踐中,遵循“一斷於律”的原則。但是在遇到重大特殊案件時,皇帝常以“制”或“敕”權斷,臨時處分。這些制敕中的一部分,經過司法機關的整理、修訂,成為正式的法規“格”。“格”作為刑事特別法,其效力往往大於律,是對律的修改和補充。到唐中期,制敕繁多,“差互不同,使人疑惑”。因此,唐玄宗開元十九年(731年)頒布《格後長行敕》,將制敕中具有法律效力的部分編成“格後敕”,頒行天下。
格後敕,就是制敕的簡單彙編,出現於唐開元年間。唐前期的立法活動,始終是以律、令、格、式為主要內容。在司法實踐中,遵循“一斷於律”的原則。但是在遇到重大...
《請施行新編格後敕奏》是唐代闕名創作的一篇散文。...... 《請施行新編格後敕奏》是唐代闕名創作的一篇散文。作品名稱 請施行新編格後敕奏 創作年代 唐代 作...
四年,入為工部侍郎,繼調刑部侍郎,修《格後敕》30篇。調兵部侍郎,累封長樂縣公。九年,任劍南東川節度使,修建城郭,增備兵械,興修水利,頗多建樹。生平與韓愈...
二、唐格及格後敕的修纂體例(一)唐格的修纂體例(二)格後敕的修纂體例三、宋代編敕修纂體例的變化(一)海行編敕的修纂體例(二)一司一務編敕的修纂體例...
這是因為格式可隨時以詔敕更定﹐它們更能體現封建統治者的意志和切身利益。律令格式影響 編輯 律﹑令﹑格﹑式並行的制度為五代及宋所承襲﹐如後梁開平三年至四...
《大中刑律統類》 將《唐律疏議》的條文按性質拆分為121門,然後將“條件相類”的令、格、式及敕附於律文之後。這種將律、令、格、式、敕混為一體,分門...
大中五年(八五一)四月,刑部侍郎劉掾等奉詔纂《大中刑法總要格後敕》起於貞觀二年(六二八)六月廿日,至大中五年四月十三日,共二百二十四年敕令,總計六百四十...
元和十年(八一五),遷刑部員外郎,參予《元和格後敕》修撰。長慶元年(八二一),拜中書舍人。嗣復系牛黨重要成員,四年,牛僧孺為相,以其權知禮部侍郎,掌貢舉...
四年,入為工部侍郎,繼調刑部侍郎,修《格後敕》30篇。調兵部侍郎,累封長樂縣公。九年,任劍南東川節度使,修建城郭,增備兵械,興修水利,頗多建樹。生平與韓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