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死因

根本死因

根本死因就是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發性自然性疾病或原發性暴力損傷包括機械性損傷機械性窒息、雷電擊傷、高低溫損傷、外源性毒物中毒等。它不是併發症或繼發症,也不是繼發的生理功能紊亂,因而不同於上述直接死因,且大多數根本死因能在國際疾病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中查到,我國不少人也習慣上稱其為主要死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根本死因
  • 適用領域:司法鑑定,醫院
  • 套用學科:醫學
根本死因定義,間接死因,聯繫,

根本死因定義

世界衛生組織把根本死因定義為:“(a)引起直接導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態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損傷,或者(b)造成致命損傷的事故或暴力的情況。”這個定義不包括症狀、體徵和臨床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如由於股骨骨折而長期臥床不活動繼發了墜積性(支氣管)肺炎或者肺動脈栓塞而死亡。墜積性肺炎或肺動脈栓塞是直接死因,股骨骨折是根本死因。根本死因與直接死因的關係是一種因果關係,如腹部刺創後繼發化膿性腹膜炎致死,腹部刺創是根本死因,繼發性化膿性腹膜炎是直接死因。

間接死因

有時在根本死因與直接死因之間還可能有中間介入性因素,為間接死因。如頭部被鈍器打擊致閉合性顱骨骨折,骨折片損傷其下的硬腦膜竇而致硬腦膜下血腫。開顱手術清除血腫後繼發感染形成化膿性腦膜腦炎,而長期臥床又繼發支氣管肺炎而死亡。根本死因頭部鈍器損傷與直接死因支氣管肺炎間有醫療失誤導致術後化膿性腦膜腦炎的介入,則腦膜腦炎為間接死因。

聯繫

根本死因與直接死因之間通常都有一個時間間隔,可以是幾天、幾個月、幾年或更長時間。另外,根本死因本身也可導致死亡而沒有直接死因和間接死因。這種情況常見於重要生命器官的嚴重損傷或疾病,如腦幹損傷、嚴重的顱內血腫、心臟或大血管的破裂、冠心病、心肌炎、肺炎、肺膿腫以及各種機械性窒息、重度中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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