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配置風險管理技術要求》是2020年11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電廠配置風險管理技術要求
- 外文名: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Configuration Risk Management at Nuclear Power Plants
- 標準編號:T/CECPA 001—2020
- 國民經濟分類:D4420 電力供應
- 發布日期:2020年11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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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依岩、張博平、錢曉明、初永越、黃志超、王闖。
起草單位
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實施配置風險管理的技術要求,包括方法、實施流程、風險閾值、工具的開發和套用等。本標準主要適用於壓水堆核電廠,其他類型核電廠可參照執行。
主要內容
為保障核電廠的運行安全,防止或減輕可能危及安全的事故後果,核電廠設定了大量的安全系統,以將事故後果限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為保證安全系統的可用性,核電廠營運單位編制了技術規格書,對核電廠配置(即核電廠各安全系統、設備及其必要的支持系統所處的狀態)進行管理。技術規格書通常針對各具體系統或設備給出允許的維修時間等限制,但並不能對多重系統或設備失效進行有效管理,從而控制多重系統或設備失效可能導致的核電廠風險增量,儘管有些技術規格書對多重系統或設備失效做了一些規定,但由於核電廠配置組合的複雜性和多樣性,這種對風險的控制方式並不完全合理。國際實踐表明,對多重設備失效進行控制的有效方法是核電廠的配置風險管理。配置風險管理通常使用風險監測工具來開展,為了使風險評估的結果便於理解,使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風險水平有清楚明確的定義,在建立配置風險管理流程的同時,還需建立一套風險閾值和相應的風險管理矩陣來對不同的風險水平分類並進行分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