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工程設計與採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電廠工程設計與採購  
  • 外文名:engineering andprocurement of nuclear power plant
為實現工程設計任務書規定的目標而編制的從設計、施工、安裝、調試乃至投產後運行、維修等整個工程活動的所有指導性檔案或工作執行檔案,以及有關設備、材料與服務的獲得。
核電廠工程設計內容多、覆蓋面廣,如核系統設計部分,就須包括各系統穩態運行、瞬態工況、事故工況下的核安全和對環境影響的計算、論證與相應的機率風險分析,以便業主營運單位作為對國家的核安全責任人,有足夠的材料向國家與公眾證明核電廠運行的安全性與可靠性。據統計,一個核電廠工程設計的圖紙、檔案總數可達數萬份。
核電廠建造階段的工程設計,視各項任務的繁簡程度與同其他工作的關係而劃分成不同階段,有些分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也有些分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或稱擴大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如前期工程“四通一平”項目、電廠配套設施(也稱非技術廠房)一般採用兩段設計,而電廠輔助設施(BOP),由於工程初步設計對此描述並不詳細,而實際採購也可略遲,所以通常先安排概念設計,按此編制招標技術規格書,在定標、落實主要設備後進行擴大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的各項工作。
上述分段是根據設計深度來劃分,按照工作的性質,還有總體設計(overall engineering)、(工藝)系統設計(system design)、部件(製造)設計(component design)或其他形式的劃分。核電工程設計必須由有一定資格的單位和人員承擔。進行上述設計的主體也不僅僅限於設計院與製造廠,還可以有工程建設公司、工程諮詢公司、安裝施工單位等,有關的分工要根據項目管理與承包方式來確定。工程設計除了要履行必要的審查與批准手續外,還要按照國家關於對基本建設項目需推行設計監理的規定接受監理。
工程設計的成果以各類檔案的形式體現,統稱工程設計檔案,按類別可分為設計檔案、製造檔案、施工檔案、調試檔案、運行檔案與採購檔案等。其提交方式除傳統的方案資料、圖紙外,將更多地採用軟碟、光碟等形式保存與傳輸。
設計檔案 為核電廠各工藝系統與設備、部件設計所編制提供的基礎性檔案,此類檔案如核設計報告、熱工水力設計報告、輻射禁止設計報告、汽機熱平衡計算書、系統設計手冊、接口(交換)手冊、機電設備等級分類表等。
製造檔案 為重要設備或部件製造、組裝所編制的圖紙與相應的規範和計算書,如訂貨技術規格書、加工製造圖、質量計畫、工藝程式等。
施工檔案 為滿足現場土建施工、工藝安裝所需的施工圖紙與檔案,如基礎負挖圖、模板圖、土建結構圖、設備與管道安裝圖、支吊架製造圖與電纜敷設表等。對於引進機組,此類檔案有一部分需由施工安裝單位編制。
調試檔案 為實施核電廠單系統冷試、熱試與裝料後聯合調試所編制的各類檔案,諸如調試大綱、試驗程式、系統報警手冊、整定值手冊等,其中一些檔案在經調試驗證或修正後納入運行檔案中。
運行檔案 為生產運行與維修編制各項規程、程式所提供的相應指導性或支持性檔案,如設備運行與維護手冊、系統定期試驗程式、總體運行規則、在役檢查大綱等。
採購檔案 為核電廠建設各階段採購所編制的檔案。此類採購對象包括某些功能性系統與相應設計(如水處理車間、制氫站),不同廠房、系統具有同類要求的設備或大宗性材料(如中低壓開關、閥門、電纜、管道、起吊裝置、電梯等),也包括為提供設計、施工甚至調試所需的服務。無論是設備供應契約、施工安裝契約或技術服務契約,業主需組織編制招標規範書與相關的評標細則,採購檔案不僅包含詳細的技術要求,而且需有工作量(或工程量)的估計。當然,還應有商務部分,屬契約管理範疇。
工程設計的任務與採購技術要求大部分是由設計、製造單位與工程建設公司等承擔或提供的。在項目管理方面,有些工程業主往往將設計與採購與施工管理、契約管理等並列為管理的一個方面,主要工作是委託與跟蹤各項工程設計,參加採購項目的招標、評標與契約談判,協調各項設計及與施工安裝調試的接口和進度,負責組織編制並呈交給核安全、環保等政府部門的各項報告,組織對工程設計的審查,參與對製造、施工與調試各類不符合項和變更的處理,安排設備監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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