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燃料後處理廠放射性廢物管理技術規定》是1995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燃料後處理廠放射性廢物管理技術規定
- 標準號:EJ/T 940-1995
- 發布日期:1995-07-04
- 批准發布部門:中國核工業總公司
- 實施日期:1995-11-01
- 制修訂:制定
《核燃料後處理廠放射性廢物管理技術規定》是1995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核燃料後處理廠放射性廢物管理技術規定》是1995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批准發布部門中國核工業總公司。...
放射性廢物安全監管的法規框架 雖然我國在放射性廢物的處理技術水平上與核能已開發國家差距並不大,但單就核安全、放射性廢物法律制度來說,仍明顯落後於已開發國家。各個核能已開發國家都很重視放射性廢物的立法工作,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規範和保障放射性廢物生成、排放、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全過程的安全運行,並將之提升到可...
放射性廢物管理是指一切與放射性廢物的產生、收集、處理、裝備、運輸、貯存、處置和退役在內的所有的行政和技術活動。放射性廢物管理以安全為核心、處置為目標,採用妥善、最佳化的方式對放射性廢物進行管理、使人類及其環境不論現在還是將來都能免受任何不可接受的危害。簡介 放射性廢物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
鈾礦渣含有天然放射性元素。關於它的比放射性標準,國際上尚未作統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防護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比放射性大於1×10居里/公斤者,應按放射性廢物處理。”迄今採用的處理含鈾尾礦渣的方法是堆放棄置,或者回填礦井。有些國家正在研究根本解決的方法。例如在水冶加工方面,提出地下浸出和就地...
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為被檢查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和部位進行檢查時,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規定,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核設施營運單位、核技術利用單位、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單位,負責本單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2011年12月30日,《高水平放射性廢液貯存廠房設計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2年12月1日實施。內容摘要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水平放射性廢液(以下簡稱“高放廢液”)貯存廠房設計所涉及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於乏燃料後處理產生的高放廢液貯存廠房設計...
由於核電站乏燃料後處理廠放射性物質排放量大,環境敏感度高,因此,後處理設施的選址問題比核電廠的選址更複雜,更敏感,不僅要考慮廠址的環境特徵,還要考慮乏燃料、高放廢物固化體的運輸條件,更要考慮社會環境特徵等關鍵因素。詳細介紹了核燃料後處理技術的發展、國內外核燃料處理廠新建最佳化的經驗與展望、國內後處理廠退役...
一般來說,核燃料循環設施和反應堆運行產生的氣載廢物量和放射性水平,比核技術利用及核研究中心要高得多。在核燃料循環活動中,尤其以後處理廠、玻璃固化和焚燒爐運行產生的氣載廢物的淨化要求更高,難度更大,不僅總α、總β、總γ的去污因子要求很高,單個核素如Cs 、 Sr、Pu的去污因子也要求很高,並且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