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株洲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是株洲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等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參與制定本地區環境監測管理和技術要求,對全市環境監測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二、負責對全市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物、聲學等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進行經常性監測分析,收集整理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定期報告全市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動態。
三、負責對全市各有關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視性測定,建立和健全全市污染源檔案,為污染源管理和環境監理提供監測數據。
四、參與污染事件調查,及時、準確地進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環境污染糾紛仲裁監測以及民眾來信來訪的污染糾紛監測。
五、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監測,開展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為排污收費、排污申報、污染源普查、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審核、生態補償提供依據。
六、負責編寫全市環境監測月報、年報和環境質量報告書,編制全市環境監測年鑑。
七、組織協調全市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指導縣(市)區環境監測業務工作,組織全市環境監測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開展環境監測領域科學研究。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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