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雲龍示範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對全市建築業企業“支、幫、促”力度,促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和健康穩定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動建築產業化
1.打造建築產業園。市區規劃500畝左右工業用地作為建築產業園基地,鼓勵和支持我市建築業企業在園區投資建設現代化建築構件的生產、加工和研發基地,基地建設享受園區工業類企業建設用地、稅費等各項優惠政策。
2.推廣裝配式建築。凡我市國有投資新開工建設且適用於建築產業化方式建造的保障性住房、醫院、學校、市政設施等公共建築項目,優先採用建築產業現代化方式建設。鼓勵建築企業進行裝配式施工,減少建築垃圾和揚塵污染,縮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質量。至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力爭達到50%以上。
3.鼓勵示範基地或項目創建。對獲得省、市評定的建築產業化示範基地或建築產業化示範項目,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核後報市政府同意,在下一預算年度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獎補。
4.支持節能建築開發。全面推廣建築節能技術與產品套用,積極套用地源熱泵、水源熱泵、被動式節能房等可再生能源建築技術及成果,落實國家獎勵政策和資金,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規模化套用。
二、健全誠信體系機制
5.支持誠信企業投標活動。全市所有國有投資項目規模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原則上優先株洲市建築誠信等級AAA企業參與投標;2000(含)-5000萬元(不含)以內的,原則上優先株洲市建築誠信等級AA及以上的企業參與投標;2000萬元(不含)以下的,原則上優先株洲市建築誠信等級A及以上的企業參與投標。採取邀請招標的國有投資項目(含涉密工程),原則上在株洲市建築業誠信等級AAA企業中選擇。
6.完善誠信獎懲機制。年度評定為株洲市建築業誠信等級AAA、AA、A級的企業,在評標中給予相應信譽加分。同時,對年度誠信等級評定為B級的建築企業實行懲戒,一年內不得承接新項目。
7.落實省委、省政府“三優先”精神。在遵守市場規則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鼓勵本市工業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大型建設項目業主優先使用本市誠信建築企業。全市所有國有、民營投資項目以及房地產開發項目,選擇株洲市建築誠信AAA級企業施工的,在項目報建審批中,可享受免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政策。
三、有效防範市場風險
8.健全風險防範機制。從2017年1月1日起,在本市範圍內的工程建設契約造價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國有投資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推行工程款支付和承包商履約擔保。建設單位要求施工企業出具履約擔保的,須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工程風險防範機制,金融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對工程款支付和承包商履約擔保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四、加強銀企對接合作
9.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本市各金融機構對我市建築企業在授信額度、投標保函、質押融資、利率優惠、擔保費率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建築企業可採用企業打捆、相互擔保形成融資;對PPP等工程項目,可通過封閉貸款、擔保貸款、保函、票據融資等多種形式,滿足企業項目資金的融資需求;鼓勵具備條件的建築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多渠道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
10.加強企業信貸扶持。鼓勵本市各金融機構對具備競爭力、信譽好、業績優良的建築業重點骨幹企業加大資金信貸力度,使其優先獲得銀行信貸支持,並給予利率優惠。註冊在我市的建築企業承接市內外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占主體)項目,凡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的,憑工程施工契約和施工許可證可以在我市的開戶銀行申請貸款;在風險可控下,試行企業應收賬款作為質押擔保申請貸款。
五、強化行業監督管理
11.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建築行業“四庫一平台”建設,健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全面實施建築業從業人員信息智慧型管理及施工現場視頻監控,對施工項目、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實行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科學化管理。
12.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嚴格查處工程建設中的轉包、掛靠、違法發包、違法分包,以及在招標投標、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契約履約、工程款結算與支付、農民工工資支付等過程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實行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黑名單”制度,增加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在信用綜合評價和招投標評分中的扣分額度,提高其違約失信成本。
六、支持企業外拓市場
13.支持企業拓展市場空間。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政府各駐外辦事機構、市建築業協會參與,依託省、市政府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區域性的專門辦事機構,全面加強與當地相關部門和建築業協會的協作,構建建築市場的區域間合作平台,為我市建築企業參與公平競爭、開拓市外、省外或境外市場牽線搭橋。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