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責任制(system of principal accountability)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校長責任制
- 外文名:system of principal accountability
- 所屬學科:教育學
- 公布時間:2013年
校長責任制(system of principal accountability)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
校長責任制(system of principal accountability)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定義中國學校管理的一種領導體制。校長是學校行政的最高負責人,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領導教育...
第十七條 校長要不斷加強自律意識,把一切工作置於監督之下,主動接受黨組織、工會和廣大教職工的監督。按有關規定,向教代會提交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學校重大工作的改革措施和規章制度、工資福利分配方案。第十八條 校長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學校黨委有關決議,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規定的各項職權,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
力圖為學校制定發展規劃和任期目標責任制予以導航,也為有此需要的地區和學校提供了詳盡的編寫參考範本。作者簡介 王建宗,北京市特級教師.北京幣第十四中學校長、黨總支書記,北京市人大代表,王要研究成果有:承擔教育部規劃課題《中國小...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中國小領導體制前後經歷了七次調整變動:一是實行教職工代表共同履責的校務委員會制,二是實行校長一人負責領導全校工作的校長責任制,三是實行在中國小普遍建立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四是實行當地黨委和教育行政...
(一)討論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學校辦學方針、發展規劃、工作計畫、重大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以及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的意見,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二)審議通過校長的任期目標、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獎懲條例以及其他與教職工權益...
4、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黨組織、教代會應對校長任期內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和獎懲。二、總體目標 繼續完善學校管理、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學校領導班子的綜合素質和師資水平,加強...
學校實行校長責任制,校長能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統籌規劃。學校定期召開校務會議,搞好校務公開工作,信息傳遞與反饋渠道暢通,做到上傳下達,及時反饋,隨時解決。學校財物管理制度、財產審批制度健全,建立固定財產清冊,賬目清楚。嚴格財經...
第二十六條 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度和學校建設資金使用考評制度,落實校長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縣教育、財政、監察部門要對學校項目建設和校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跟蹤督查,並實行量化考核。對因工作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或擠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