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毅(大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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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毅,男,漢族,1958年3月生,山西渾源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3月參加工作。

2021年9月,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柴毅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柴毅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渾源
  • 出生日期:1958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74年03月至1976年09月,渾源縣十義號鄉羅框村教師;
1976年09月至1980年01月,雁北農學院學習;
1980年01月至1982年05月,雁北農牧局工作;
1982年05月至1983年04月,雁北地委農工部工作;
1983年04月至1986年12月,雁北行署辦公室工作;
1986年12月至1990年10月,雁北行署文保科副科長;
1990年10月至1992年10月,雁北行署辦公室信息科科長;
1992年10月至1993年10月,雁北物資公司副經理;
1993年10月至1997年01月,大同市第二物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1997年01月至2001年10月,大同市第二物資集團公司黨委書記;
2001年10月至2003年08月,大同市接待辦主任;
2003年08月至2004年07月,大同市商貿委黨組書記、主任;
2004年07月至2018年05月,大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副主任;
2018年05月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3月11日,大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副主任柴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大同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1年9月,經查,柴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規干預和插手企業經營活動;違反國家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在工作安排、職務調整、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柴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和其他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柴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9月8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發布訊息稱,大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副主任柴毅(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大同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柴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通報

2022年5月,大同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大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柴毅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等問題。2013年至2020年,柴毅違規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品禮金,折合總計19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無償占用750平方米國有商鋪開展經營活動。此外,柴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柴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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