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軼事
年齡懸殊的情婦史
1994年2月,已擔任山東省電子工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的
段義和,被組織上派往
聊城地區,掛職擔任聊城地委副書記,時間兩年。由於段是隻身一人前往聊城,地委辦公室讓段義和住在聊城縣委招待所一個豪華套間裡,並讓招待所派專人照顧,當時年僅18歲的柳海平被指定為段義和的專職服務員。當時段義和48歲,比柳海平大整整30歲。
後來有人發現,賓館的這個服務員“服務”到了段義和的床上,就有領導找段義和談話,結果掛職時間沒到,段義和就回濟南了。當時柳海平還是
農村戶口,段義和把她轉為
城鎮戶口後,又幫她辦理了招工手續,安排在聊城某電子集團上班。
段義和回濟南後,繼續擔任電子工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不久,段義和就想辦法把柳海平調往電子工業局下屬的勞動服務公司,並在濟南為柳海平購置了一套住房,過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1997年底,段義和調任濟南市委副書記,併兼任濟南市委組織部部長,官至正廳。於是柳海平先是由一家工廠調往濟南某街道辦事處,由工廠工人變成了街道幹部,然後又由街道幹部調往濟南市財政局,成了國家公務員。在為情婦調整工作的同時,應情婦的要求,又給柳海平購置了一套住房和一輛小汽車,並把情婦的父母和妹妹從農村接到濟南居住。
據一位知情人介紹,段義和先將居住在農村的柳海平的父母通過招工手續,安排在濟南市下屬的
平陰縣某單位,然後又通過調動工作的方式,將情婦的父親安排在濟南市
發改委下屬某單位,將情婦的母親安排在濟南市園林局下屬某單位。
柳海平為了維護
段義和的形象而結婚,結婚後照常與段義和保持性關係,丈夫發現後斷然離了婚。至於柳海平婚姻期間生的孩子,柳海平說是段義和的,而段義和認為是柳海平丈夫的,兩人還為此多次爭吵。
關係出現裂痕 引來殺身之禍
離婚後的柳海平獨居在段義和給她購買的130平方米的房子裡,一般是晚上10點以後,段義和才來這裡和她幽會,早上匆匆離去。柳海平厭倦了這種偷偷摸摸的生活,她要正大光明地嫁給段義和,“而從一開始,段義和就沒有和她結婚的打算。因為段義和與妻子既是青梅竹馬,又是患難夫妻,兩人同是
齊河縣潘店鎮人,兩家相距不到兩公里,當年兩人一同考上的
西安交通大學。”
當段義和明確告訴柳海平不能和她結婚後,“柳海平向段義和索要100萬元補償費,併到有關部門告了段義和一狀,有關領導找段義和談了一次話,讓段處理好與柳海平的關係,不要影響工作和家庭。這次事件後,段義和決定要與柳海平徹底分手。”
段義和要分手,而柳海平卻認為段義和是要拋棄她,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從這時候開始,段義和萌生了致殘或殺死柳海平的犯罪動機,他曾對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擺平那個“忘恩負義”的女人的想法,因為“那個女人知道得太多了,又不識好歹”。
柳海平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她發現了段義和的異常情況後,就給父母悄悄留話說,“如果我遭遇不測,就是段義和乾的!”
2007年春節期間,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
陳志到“三叔”家拜年,段義和向他吐露了一個超級機密———因不堪忍受情婦柳海平無休止的糾纏和勒索,要求陳志製造車禍把她弄成植物人。“得令”後,陳志立即行動,但經多次跟蹤後發現,“原方案”實施極其困難,因為柳海平總在市區活動,鬧市區行車速度太慢,製造車禍難以把她撞成植物人,況且車禍後他本人也很難脫身。在段義和的不斷催促下,陳志想到了一個一了百了的辦法———炸柳海平的轎車。於是,他的“朋友”廉德金出場了。
2007年3、4月間,陳志以“在山區蓋房子炸石頭”為由,多次向廉德金索要炸藥和雷管。廉德金先是向平陰縣
玫瑰鎮某石子廠廠長王某索要5枚雷管,接著又向某建材廠廠
長葛某索要了兩公斤硝銨炸藥。得手後,將其放到自己駕駛的警車內,趕到濟南市區陳志的辦公樓下,將其交給了陳志。
陳志在自己的另一位朋友———某汽車修理廠業主陳常兵的協助下,將雷管和炸藥製造成爆炸裝置。
2007年7月9日,陳志找到柳海平轎車停放處,將這宗足以炸塌一棟三層民宅的爆炸裝置,塞進柳“座騎”的座位底下。當天下午5點多,待柳海平開車行至段義和給她購置的商品樓附近,陳志用遙控器引爆了炸藥,當場炸毀兩輛轎車,造成一死兩傷。柳海平被炸得粉身碎骨,現場慘不忍睹,同時還殃及兩名無辜。
人物評價
柳海平平時給人的印象卻是“很低調”。“她長得很漂亮,身材勻稱,穿著講究,看上去很乾練。”如意苑小區的工作人員記得,“柳海平平時深居簡出,基本按上下班時間外出和回來,很少跟人閒聊,頂多就是見麵點個頭,就連鄰居都對她沒印象。”甚至在市國土資源局保全的印象中,“很少見柳海平開車來上班,即便開車來也從沒停在單位院子裡”。
跟平日的低調構成反差,柳海平在濟南至少擁有兩輛轎車和4處房產。據一位小區停車場管理員回憶,“平時一般開淺綠色‘飛度’,還有一輛黑色轎車,不太常見”。如意苑屬於濟南的中高檔小區,房子一般在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柳海平的房子在9樓,三室兩廳,登記的戶主是她母親的名字,雖早在2005年就買下,但一直沒人住,直到2007年春節後柳海平才住進來。
爆炸案
審理
經山東省
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在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段義和,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
陳志和濟南利達汽修廠業主陳常兵三人同庭接受審判。
據了解,檢察機關指控段義和涉嫌三項罪名:一是為報復其情婦柳海平(
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黨委工作人員),指使其侄女婿陳志與陳常兵,於2007年7月9日在濟南市
建設路,以爆炸方法將柳海平炸死,並致使現場多名行人受傷,兩輛汽車報廢,涉嫌
故意殺人罪,且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巨大。二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總計169萬餘元,涉嫌受賄罪。三是其個人財產中,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130餘萬元,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對陳志和陳常兵,檢察機關指控兩人涉嫌一個罪名:故意殺人罪。接受段義和的指使後,當過工程兵的陳志通過濟南市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廉某,向兩個採石場要了2公斤炸藥和5個電雷管,然後製作了一個爆炸裝置。7月8日,陳志又指使陳常兵將爆炸裝置安放在柳海平駕駛車輛的座位底下,7月9日下午5時27分,陳常兵使用遙控裝置,將炸藥引爆。
謎團
對於突如其來的爆炸殺人,當地政界人士都顯得極為謹慎,“這水太深了,趟不得,趟不得”。倒是市民們對此流傳著五花八門的版本:有人說是柳海平以向中紀委舉報來要挾段義和,有的說是段義和的政敵故意製造惡性事件,以向他栽贓。
對於這個被市民們戲稱為“恐怖攻擊”的爆炸案,當地政府部門在一次通報上給出的定性中包含了三個“最”——“建國58年來性質最惡劣、影響最壞、蓄意爆炸殺人涉嫌官員級別最高。”
在市民們傳言中,柳海平曾與省立醫院的一位年輕醫生結婚,生了個兒子,沒過多久便離婚,此後一直獨居。兒子隨她母親,居住在濟南另一處房子中。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案發當晚,警方去柳海平家裡搜查,並沒有發現任何男士生活用品,甚至就連兩本影集裡也大都是她個人的藝術照和生活照,“只有幾張和自己小兒子的合影,沒有一個男人的影子”。
但在柳海平的手機里,警方發現了數個當地正局級以上官員的電話號碼。這個被炸得“血肉模糊”的女人呈現在人們面前的身份開始變為“高官情婦”,而最先落網的“高官”,就是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從柳海平的傳奇人生對當今官場可略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