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魚峰區農業農村局

柳州市魚峰區農業農村局

柳州市魚峰區農業農村局,是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州市魚峰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柳石路394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研究並組織實施轄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重大舉措。組織開展轄區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負責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參與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轄區農業綜合執法。
  (三)統籌推動發展轄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協調推進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擬訂轄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有關改革試驗區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
  (五)指導轄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大數據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歸口管理農業農村相關對外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
  (六)負責轄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轄區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轄區漁政監管。
  (七)監督管理轄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和自治區、柳州市特色農產品安全標準。指導轄區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轄區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地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魚峰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協助管理外來物種。
  (九)監督管理轄區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指導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動物診療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組織指導轄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轄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全區農業投資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承擔中央、自治區及柳州市農業投資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參與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轄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轄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擬定轄區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規劃。組織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五) 統籌管理轄區糖料生產、製糖加工。協調和指導轄區糖料蔗基地建設工作。擬訂糖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糖業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糖業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糖業發展和解決蔗區管理中的問題。承擔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和糖料蔗“保護區”劃定、建設、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保障轄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轄區水利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編制重要江河、內河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
  (十七)負責轄區農業農村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轄區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十八)組織編制、審查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設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提出中央、自治區和柳州市小型水利建設投資計畫申報建議、區本級小型水利建設投資計畫安排建議,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管理。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九)指導轄區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轄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時監測等工作。
  (二十)負責轄區節約用水工作,擬訂轄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二十一)指導轄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轄區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轄區重要江河湖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轄區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二十二)負責轄區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堤防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指導監督病險水庫、水閘、江河堤防的除險加固。
  (二十三)負責轄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轄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關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二十四)指導轄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二十五)組織轄區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二十六)承擔全區全面推行河長制相關工作。承擔轄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務,組織指導轄區河長制工作落實和監督考核。督促落實轄區河長會議議決事項和總河長、河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專業技術支撐。
  (二十八)組織指導實施移民工作管理辦法。負責轄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和移民遺留問題處理工作。負責轄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科學文化知識和實用技術的培訓工作。
  (二十九)負責轄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協調、監督、檢查、指導。負責轄區水庫淹沒處理工作。協調轄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提出解決水庫移民安置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轄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資金管理工作。
  (三十)完成區委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十一)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地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自治區、市級及區級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三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與魚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魚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領導分工

吳子均
黨組書記、副局長
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鄉村振興、反腐扶倡廉、紀委監察巡察、精準扶貧、禁毒、防艾、義務教育、保密、老幹部、“雙擁”、工青婦等群團組織、人事等工作。
主管鄉村振興辦、黨務辦、工會。
陳穩
局長
主持魚峰區農業農村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局辦公室、財務股。
羅建衡
副局長
分管安全生產、應急、掃黑除惡、信訪維穩等工作。協助局長抓好水利、河長制、農村飲水安全、水庫移民安置後扶、水利扶貧以及所屬行業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審批等工作;協助開展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分管水利股、河長辦、農村飲水安全辦。
孟利敏
副局長
分管水產畜牧工作以及所屬行業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審批等工作。
分管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區動物疫病控制中心、水產畜牧獸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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