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魚峰區應急管理局

柳州市魚峰區應急管理局

柳州市魚峰區應急管理局,是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州市魚峰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柳州市西江路北二巷魚峰區司法樓602室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轄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應急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三)指導轄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轄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檢查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
(四)負責轄區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承擔轄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七)統籌轄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聯繫、配合國家、自治區、柳州市管理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轄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轄區森林山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組織協調轄區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國家、自治區、柳州市下撥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轄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以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其他行業(領域)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監督檢查、報告所管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依法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轄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擬定轄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轄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指導監督轄區防震減災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轄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敏捷、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提高轄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轄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山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2.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山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水旱颱風災害預防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領導分工

李定賢
局長
主持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協調全區突發應急情況處置和安全生產工作。
柳  政
副局長
分管應急管理,負責應急體系建設、應急值守、政務值班、應急處置、應急宣傳和培訓,組織制定各項應急預案和制度。
聯繫市局應急指揮中心、預案管理和綜合減災科、火災防治管理科、自然災害救援科、地震綜合管理科、救災和物資保障科、調查評估和統計科、區救援隊伍、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後勤。
易齊興
副局長
分管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聯繫市局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和區工信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教育局、區文體廣旅局等行業管理部門。
邱  虓
副局長
分管行政執法、政府熱線工作,組織一般非死亡事故調查。
聯繫市局監察支隊、政策法規科、調查評估和統計科、區司法局、區執法局、區委信訪局。
麥  波
幹部
分管局辦公室、行政審批、區內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一般死亡事故牽頭調查,協助公安魚峰分局(消防)、魚峰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開展日常安全宣傳、檢查工作。
聯繫市局辦公室、綜合協調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區委宣傳部、區政管辦、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公安魚峰分局(消防)、魚峰交警大隊等部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