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魚峰區自然資源局

柳州市魚峰區自然資源局

柳州市魚峰區自然資源局是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州市魚峰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柳州市魚峰區屏山大道33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本轄區耕地保護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設施農用地備案、監管,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門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負責擬訂本轄區工礦倉儲用地供地方案並上報審批;負責本轄區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事項的審核和上報審批;負責本轄區土地開發利用情況的巡查和動態監測,對閒置土地依法擬定處置方案並上報審批。
(二)負責本轄區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工作。組織並具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專項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開展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負責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權籍調查。承辦自然資源權屬糾紛爭議調處工作。
(三)負責實施徵收集體土地和收回國有土地的補償安置工作。包括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具體負責征地拆遷調查,根據市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委託,承擔征地拆遷“兩公告一登記” 工作,擬訂補償安置方案,組織簽訂補償安置協定。報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意,收取項目征地拆遷資金,並落實補償安置工作。負責辦理征地拆遷責令交地、信息公開及信訪事項。負責集體土地徵收報批的前期調查和徵求農村集體意見的“三書一表”等相關材料匯總組卷工作。
(四)負責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負責群測群防、監測報告等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災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五)負責由城區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事項,以及臨時使用土地的審批。負責本轄區礦山儲量動態監測項目的實施,壓覆礦產資源查詢、初審,監督地質資料匯交,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鐘乳石;負責轄區市級審批採礦權前期項目選址、公示,儲量規模小型頁岩礦的採礦權審批登記,礦山閉坑的儲量評審、備案、審批及發布註銷公告。
(六)負責轄區範圍內自然資源執法監管工作。 組織實施本轄區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巡查和動態監測。統籌協調轄區範圍內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測繪活動,監督管理外國組織、個人在本轄區範圍內從事測繪活動,查處本轄區範圍內測繪違法案件。
(七)負責個人自建住房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及工業園區內工業、倉儲、科研類項目規劃總平圖審查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事項,以及上述事項的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和相應的違法建設認定。開展轄區內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初步審查和上報。
(八)協調組織開展本轄區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九)協調、指導轄區植樹造林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十)承擔本轄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管理的責任;指導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協調組織編制轄區森林採伐限額方案;擬訂並指導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依法承擔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工作。
(十一)協調、指導、監督本轄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和濕地保護,合理利用及石漠化土地防治等工作。
(十二)組織落實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本級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協助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森林山林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山林火災規劃和防護規範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柳州市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政策落實,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辦理市級下放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做到強化監管,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

內設機構

玉濟詠
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局黨風廉政、人事、財務工作。暫時負責地籍管理、土地調查、權屬處糾、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環境治理與地災防治、林業管理、征地拆遷、安全生產等工作,暫時分管綜合二室。
韋信園
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行政辦公、耕地保護、土地利用、土地規劃調控、城鄉規劃、自然資源監察、後勤、信訪等工作,分管綜合一室。負責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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