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區委政法委是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部署,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工作,對全區政法工作,做出全面性安排,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抓好政法各部的領導班子和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提出提高政法幹警素質的措施和建議,協助區委及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指導、檢查政法各部門嚴肅執法;負責協調政法各部門的關係和重大業務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對影響大、政策性強的或有重大爭議的疑難案件查處,使其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研究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性問題,及時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為區委決策作好參謀; 組織、協調、推動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導協調各項措施的落實,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 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州市城中區委政法委
領導分工
副書記:羅 濤。協助政法委書記組織、協調、督促和指導轄區各有關部門和各街道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鐵路護路等方面工作。主持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副書記:張 勇。協助政法委書記組織、協調、督促和指導轄區各有關部門和各街道開展維護社會穩定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主持區維護社會穩定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維穩辦副主任:馬國斌。協助維穩辦主任開展維護社會穩定的相關工作,辦理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610辦副主任:周米盛。協助610辦主任開展防範和處理邪教及其他有害氣功組織相關工作,辦理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主要職責
(一)政法委員會職責
1、掌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情況,分析治安形勢,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相應的措施與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
2、根據上級部署和實際情況,制訂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提出工作建議;
3、根據區委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部署與要求,對綜合治理的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具體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單位按職責分工抓好工作,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
4、調查研究、收集、綜合情況,傳遞信息;
5、總結推廣經驗,組織考核、評定,做好表彰先進、推動後進的具體工作;
6、指導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的工作;
7、具體處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其他有關問題。
1、整合信息資源,及時掌握社會穩定的全面情況,對影響穩定的信息進行核查研判、綜合分析,準確把握一定時期內社會穩定的形勢:組織開展對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化解;
2、組織、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落實工作責任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維護穩定工作責任查究制度;
3、對影響本地穩定的突出問題進行調研,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落實工作責任和措施,及時總結推廣維護穩定工作的典型經驗。
4、完成區委和上級維穩辦交辦的其它任務。
1、負責有關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它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調查研究;分析和研究邪教發展規律,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建議,為區委、區政府決策當好參謀;
2、負責了解、掌握邪教發展動向,收集有關信息,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映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3、協調和指導全區各街道、各部門有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
4、負責區委、區政府有關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它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協調、指導工作;
5、承擔區委、區政府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6、完成市610辦公室和區委、區政府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交辦得其他事項;
7、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