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制定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全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協助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政策,推動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規範並負責實施,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監督。
(二)根據自治區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協助制定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計畫;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文化、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組織開展人口理論研究工作。
(五)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並組織實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生殖保健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母嬰保健工作。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基建規劃;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
監督。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
(八)指導完成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九)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委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會議組織、議提案、督辦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規劃,並指導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與管理;承辦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外事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具體工作。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部門預算和決算;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基建規劃;對自治區補助地方與柳州市安排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基本建設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和會計活動;負責援助項目的物資管理。承擔委黨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