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公綽罷鹽鐵守本官兵部侍郎制

《柳公綽罷鹽鐵守本官兵部侍郎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柳公綽罷鹽鐵守本官兵部侍郎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柳公綽罷鹽鐵守本官兵部侍郎制
敕:某官柳某:昔先皇帝知爾有材,元和以來,套用不暇,及領榷管漕運之務,屬陵寢郊邱之禮,財給事集,時乃之功,宜有轉移,以均勞逸。況聞牢籠無遺利,課督有常規,今詔刑部尚書播代之,亦令守而勿失。朕將興理化,先務根本,凡百職事,悉歸有司,惟茲夏官,實掌戎政,簡稽調補,今方其時。司馬貳卿,佐平邦國,是爾本職,無忘增修。可守兵部侍郎。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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