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公權行書蘭亭詩卷》是唐代時期柳公權創作的書法作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公權行書蘭亭詩卷
- 創作年代:唐
- 作者:柳公權
- 規格:縱26.5cm,橫365.3cm
- 書法類型:行書
- 材質:絹本
作品簡介
卷後有宋邢天寵、楊希甫、習之、蔡襄(後添)、李處益、孫大年、王易、黃伯思(偽)、宋適,金王萬慶,明王世貞(兩段)、莫是龍、文嘉、張鳳翼,清王鴻緒等題跋和觀款。
鑑藏印有宋“御書”、“雙龍”、“宣和”、“政和”、“內府圖書”、“奉華寶藏”、“內府書印”、“睿思東閣”(以上均偽),以及宋“紹興”,元“喬簣成氏”、“柯九思”(均墨印),明王世貞,清高士奇、王鴻緒、乾隆內府諸印。
此書傳是柳公權所書東晉穆帝永和九年(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與謝安、孫綽等人在浙江紹興蘭亭集會時與會者所賦的37首詩及詩序。
詩後的題跋有的是真跡,有的是偽作。明以後的題跋都是原有的,明以前的題跋除蔡襄、黃伯思外都是真跡,但全是後配,與本卷無關。
本卷筆法僵硬粗糙,且多枯鋒,但較自然率易。卷後之宋代黃伯思尾題(偽)中雲“傳柳書”,細觀之,個別字的用筆明顯不是出自柳書,如:孫統四言詩中的“希”字、庾友四言詩中的“則”字、王渙之四言詩中的“足”字等末筆寫的非常醜怪,字的結體亦多不沉穩,較浮躁,與柳氏所書王獻之《送梨帖》後之題跋墨跡對比不但筆法不類,連結體也無絲毫相同之處。從詩文看,頗有不通處,如:把孫綽四言詩“懷彼伐木”誤書為“懷彼代水”,把謝安四言詩“伊昔夫子”誤書為“伊昔先子”。“伐木”是《詩經》中語,“夫子”是指孔丘,說明書寫者是一位文墨不夠精通之人。無論從藝術特徵還是藝術水平來分析,該卷決非柳公權之筆。
此卷也並非晚至宋代的抄本。從所錄37首詩中可看出,個別用字不避宋諱,如謝安詩中“契慈玄執,寄教林丘”的“玄”字、王肅之詩中“嘉會欣時游,豁朗暢心神”的“朗”字等都沒有避北宋始祖皇帝趙玄朗之諱。從書法的主體風格看,推測應寫於唐代,與杜牧墨跡《張好好詩卷》大略相近,並且是信筆直書,不是臨仿得來。作為唐抄古本,此卷與敦煌遺書中《文選·陸機短歌行等殘卷》(伯2554)、《玉台新詠卷第二殘卷》(伯2503)有同樣的文學價值,不獨書法耳。
宋《寶章待訪錄》,明《東圖玄覽》、《清河書畫舫》、《清河見聞表》,清《珊瑚網書憑》、 《式古堂書畫匯考》、《大觀錄》、《石渠寶笈·續編》、《石渠隨筆》著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