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金山

柯金山,男,漢族,1979年1月15日出生,務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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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柯金山的岳父田某因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入住湖北省武漢市第四醫院(西區)就醫。同月29日上午,柯金山等家屬因田某轉院問題與醫院發生矛盾。當日21時40分許,田某病情危急,家屬呼叫隔離區護士,護士查看後通知隔離區外的值班醫生高某。其間,柯金山大喊大叫、拍打物品。高某進入隔離區時見患者家屬情緒激動,遂返回辦公室向主任報告,同時通過電腦下醫囑,安排護士對田某進行搶救。田某因肺部感染致呼吸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次日零時許,柯金山及田某的女兒因對醫生處置方式不滿,在隔離區護士站對高某進行質問。其間,柯金山毆打高某,田某的女兒上前抓撓、撕扯高某防護服。在高某返回醫生辦公室途中,柯金山和田某的女兒繼續攔截、追打,致高某防護服、口罩、護目鏡等被撕破、脫落,頭面部及左肘受傷、左尺骨輕微骨折、左腳韌帶及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構成輕微傷。公安機關接報警後到現場將柯金山抓獲。高某因被隔離無法正常工作,經檢測排除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裁判結果

本案由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柯金山在疫情防控期間,為發泄不滿情緒,夥同他人在隔離病區內撕扯醫生防護服、毆打醫生致輕微傷, 並使醫生處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風險之中,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依法懲處。柯金山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柯金山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抗訴、抗訴,上述判決已於2020年4月23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在疫情防控非常時期,發生在疫情爆發區湖北省武漢市的傷醫案例。被告人柯金山等患者家屬為發泄不滿情緒,在醫院隔離區毆打醫生致輕微傷,並損壞其防護用具,致使醫生因隔離觀察無法正常從事診療工作。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柯金山犯罪的事實、性質、後果及如實供述、認罪認罰等情節,對其依法判處刑罰。

案件影響

2020年5月,入選2019年人民法院審結的涉醫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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