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錫斌

查錫斌

查錫斌,江蘇省常州市政協原常委、城鄉建設與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查錫斌
  • 國籍中國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除職務,依法逮捕,一審宣判,二審裁定,

人物履歷

1995年至2014年期間,歷任常州市環保局副局長、常州市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和城鄉建設與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9日,據江蘇省紀委訊息:政協常州市委城建與人資環委主任查錫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除職務

2015年7月31日,政協常州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常委會議通過決定:因涉嫌犯罪,免去查錫斌市政協常委、城鄉建設與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職務,並撤銷其市政協委員資格。

依法逮捕

因涉嫌受賄罪於2015年4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5月14日被逮捕。

一審宣判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查錫斌犯受賄罪一案,於2016年10月24日作出(2016)蘇04刑初14號刑事判決:
一、被告人查錫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止,罰金在判決生效後30日內繳納)。
二、被告人查錫斌受賄所得贓款、贓物總計折合人民幣一百零六萬六千四百三十二元,非法所得總計人民幣五萬三千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原審被告人查錫斌不服,提起抗訴。

二審裁定

2017年8月28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
一、撤銷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蘇04刑初14號刑事判決。
二、抗訴人查錫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罰金在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
三、抗訴人查錫斌受賄所得贓款、贓物總計折合人民幣三十五萬二千三百三十二元,非法所得總計人民幣五萬三千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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